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关于南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县经开区凤栖湖水系连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关于南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县经开区凤栖湖水系连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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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经开区凤栖湖水系连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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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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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栖湖路以南,通盛路以西,南洲路以北的凤栖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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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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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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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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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沐程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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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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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体分为2期建设,第一期建设总用地面积约为69395 m2,东西最长为460m,南北最宽为160m;建筑占地面积约为360m2,水生态工程面积约为34533m2,硬质铺装面积约为 19719m2,绿化面积约为15143m2,二期建设内容主要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孵化器 、人才公寓、地下停车场及配套建设给水、排水管网、电力、绿化等设施建设。本环评只针对一期建设内容做评价。 南县经开区凤栖湖水系连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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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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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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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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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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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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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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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737-5221435
通讯地址:益阳市南县环保局 益阳市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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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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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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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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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层级1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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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