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浪拔湖镇扎实开展禁捕退捕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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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长江流域禁渔禁捕工作,有效保护浪拔湖镇重点水域生态环境,3月27日,南县浪拔湖镇综合执法大队与市监所成立联合工作组,对镇域范围内农贸市场、餐饮门店和渔具店开展禁捕退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执法人员重点对渔具店进行严谨细致的排查,禁止销售密网地笼、电鱼器具等非法渔具,以遏制非法渔获的行为。对餐饮门店、水产品店等进行强化监管,要求商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坚决禁止采购、加工、销售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对农贸市场、餐饮饭店等场所宣传文字进行规范,严禁商户口头宣称“野生鱼”“长江鱼”等字眼,严禁在餐饮场所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上出现类似字样。同时,执法人员还对各经营主体进行了禁捕退捕宣传,通过发放告知书、张贴宣传标语、悬挂禁捕横幅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教育,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禁捕退捕有关政策,强化渔具经营户和食品经营单位法律意识,引导渔具经营户和涉及水产品食品经营单位合法经营。 下一步,浪拔湖镇将进一步加强禁捕退捕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辖区内巡逻,严厉打击贩卖经营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保护水域生态资源,巩固“禁捕退捕”工作成果。 ![]()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一级事项 | 其他行政职责 | 二级事项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 ||
公开主体 | 浪拔湖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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