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资金补贴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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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南县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 资金补贴情况公示 根据《住建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湘建村〔2021〕113号)和《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资金补贴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一、 公示内容 南县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资金补贴情况公示名册。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14日,公示期限为7天。 三、补助对象和补助基本原则 (一)补助对象。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边缘低收入家庭、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二)补助基本原则。根据中央、省、市对困难群众差异化补助、住房兜底保障和重点帮扶的要求,并结合改造对象贫困程度和房屋建设情况,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实施实施差异化补助和基本住房兜底保障,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 四、举报电话 18973744188(县危改办) 附件:南县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资金补贴情况公示名册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8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农村危房改造 | ||
一级事项 | 部门文件 | 二级事项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
公开主体 | 南县厂窖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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