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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
一级事项
备灾管理
二级事项
预警信息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主体
应急管理部门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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