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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公共租赁住房退出办事指南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公共租赁住房退出办事指南

 

一、受理条件

申请人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

二、实施依据

《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湘建保[2021]188号)

三、申请方式

承租户本人提出申请

四、受理地点

县城城区: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区服务所

办公地址:南洲镇围城渠路589号

乡镇: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乡镇服务所

浪拔湖镇:浪拔湖社区荣和公租房一期二栋一楼

麻河口镇:麻河口镇文正街党群便民服务中心

          麻河口镇北河口社区公租房一栋一楼

武圣宫镇:武圣宫镇太白路南阳小区公租房B栋一楼1号

厂窖镇:厂窖镇浩成社区沿江大道公租房9栋一楼1号

中鱼口镇:中鱼口镇南县第六中学旁中鱼口公租房一期一栋一单元

三仙湖镇:三仙湖镇新民社区木材站公租房小区六栋一楼

下柴市乡柴码头社区柴码头街道公租房三栋二单元一楼

茅草街镇:长岛路长岛公租房4栋一楼

乌嘴乡:乌嘴农贸市场内

青树嘴镇:青树小区公租房一栋101号

明山头镇:明山头镇长兴小区一栋一楼

华阁镇:华阁镇复兴港小区二栋一楼

五、办事程序

1、申请    2、审核    3、办结

六、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原件)

3、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申请书

七、承诺时限

三个工作日

八、咨询途径

0737-5221158

九、投诉途径

0737-5221158

 

 

 

 

 

 

 

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申请

 

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本人×××,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在××公租房小区×栋×号。因个人原因,现申请将本人所承租××公租房小区×栋×号公租房退回你中心,且不需要任何补偿。

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保障性住房
一级事项 办事指南 二级事项 自愿退出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公开主体 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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