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公共租赁住房退出办事指南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公共租赁住房退出办事指南
一、受理条件 申请人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 二、实施依据 《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湘建保[2021]188号) 三、申请方式 承租户本人提出申请 四、受理地点 县城城区: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区服务所 办公地址:南洲镇围城渠路589号 乡镇: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乡镇服务所 浪拔湖镇:浪拔湖社区荣和公租房一期二栋一楼 麻河口镇:麻河口镇文正街党群便民服务中心 麻河口镇北河口社区公租房一栋一楼 武圣宫镇:武圣宫镇太白路南阳小区公租房B栋一楼1号 厂窖镇:厂窖镇浩成社区沿江大道公租房9栋一楼1号 中鱼口镇:中鱼口镇南县第六中学旁中鱼口公租房一期一栋一单元 三仙湖镇:三仙湖镇新民社区木材站公租房小区六栋一楼 下柴市乡柴码头社区柴码头街道公租房三栋二单元一楼 茅草街镇:长岛路长岛公租房4栋一楼 乌嘴乡:乌嘴农贸市场内 青树嘴镇:青树小区公租房一栋101号 明山头镇:明山头镇长兴小区一栋一楼 华阁镇:华阁镇复兴港小区二栋一楼 五、办事程序 1、申请 2、审核 3、办结 六、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原件) 3、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申请书 七、承诺时限 三个工作日 八、咨询途径 0737-5221158 九、投诉途径 0737-5221158
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申请
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本人×××,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在××公租房小区×栋×号。因个人原因,现申请将本人所承租××公租房小区×栋×号公租房退回你中心,且不需要任何补偿。 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 月 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保障性住房 | ||
一级事项 | 办事指南 | 二级事项 | 自愿退出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 ||
公开主体 | 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