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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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业务的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理顺工作职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二是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形式、范围、内容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公众通报重大决策、发布重要信息保证各类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是积极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本年度按时按质完成了政府机构栏目的更新发布任务;并定期对网站公布内容进行“回头看”,检查链接有效性。2021年,我中心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新修订《条例》内容的学习,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扩宽公开渠道,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无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保障性住房 | ||
一级事项 | 法规政策 | 二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获取(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公开主体 | 南县厂窖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公开层级3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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