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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其他批准文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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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依法行政 二级事项 行政处罚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公开主体 应急管理部门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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