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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未组织研究论证,未制定周密方案或未对方案进行审查、对有关条件进行检查确认,未将方案报安监部门备案的处罚

详细信息

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依法行政 二级事项 行政处罚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公开主体 应急管理部门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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