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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南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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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2 年南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2022年南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协作,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抓好贯彻落实,并于 2022年6月和12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4月20日     

2022南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安委会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三坚决两确保”总目标: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确保防灾减灾形势稳定向好。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争当省、市先进,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做到联系实际学,入脑入心学,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安全生产的实际成效。持续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领导班子换届或调整之后要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不可逾越的红线》警示片,确保县、乡各级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强化思想引领,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教育活动,协调主流媒体,开展集中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校、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乡镇党政负责人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委宣传部、应急局牵头,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2.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实施细则》,把安全生产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及时更新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强化“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持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和向政府全会报告工作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坚持政府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乡镇、经开区分工负责)

3.压紧压实部门行业主管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南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切实履行部门行业安全生产主管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各级专业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规程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存在监管盲区的问题。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内设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制,主要负责人牵头,明确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部门,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健全完善工作例会等制度,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均要落实日常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按期整改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加强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和风险管控,按照业务相近原则明确并落实餐饮场所燃气报警装置、化学储能电站以及其他有关新兴行业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安全监管职责。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协调)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全面推广“一会三卡”制度,高危行业领域要做到全覆盖,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高企业安全自我管理能力。(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燃气、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中央、省属市属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随机抽查考核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财政局及有关主管部门分工负责)以外卖配送、网约出租车、网络货运平台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5.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政治巡察重要内容成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查与政治巡察对接机制,确保政治巡察发现的安全生产领域问题隐患整改和追责问责落地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发挥安全生产督查利剑作用,对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乡镇和单位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乡镇、经开区按照5年全覆盖的要求有计划的开展综合督促。督促地方党委政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做好督查“后半篇文章”,充分运用好督查成果,切实解决一批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6.严格安全生产考核督导。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方案,科学制定评分标准,科学设置考核流程,强化日常考核和对企业与党政干部的现场抽查。综合运用好“黄牌警告”预警告、“一票否决”预否决,强化过程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健全重点联系督导制度,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以及季节性、阶段性、区域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明查暗访重点,坚持“四不两直”,持续开展重点联系督导。聚焦党的二十大、岁末年初、春节、“五一”、国庆节等关键节点,发生典型事故的重点地区,督导帮扶解决实际问题。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7.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协调平台作用,建立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分析制度,加大跨地区、跨部门会商力度,增强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监管合力。综合运用即时通报、工作建议、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和调研推广等工作机制,强化综合监管效能。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8.强化事故调查问责。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确保事故调查如期结案。加大事故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力度,加强对中央、省属市属企业、重点领域、典型案例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推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回头看”工作。强化责任追究落实,起到警示教育效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9.巩固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立足“两个根本”,围绕“巩固提升”阶段重点任务,聚焦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并及时动态更新,持续加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力度,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动态清零。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着力将近年来安全生产实践创新成果转化为制度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强化对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的动态考核和日常考核,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0.强力推进“打非治违”。强化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健全“打非治违”体制机制,切实加大联合执法频次,落实行刑衔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聚焦易引发事故的道路运输非法营运、建筑无资质无许可施工、建筑未经消防验收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最大限度限制压缩违法违规行为的生存空间。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发挥“12350”、“12345”等安全生产举报热线作用,健全完善各行业领域风险隐患举报查处工作机制,落实举报奖励,动员社会各界共同筑牢抵御安全风险的人民防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

11.加强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防控。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源头治理,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私采乱挖、待关又采、以建代采、停产整顿私自偷采等行为。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公安局分工负责)

12.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以及高速公路、农村道路等重点路段,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货车非法载人等非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的精准协同治理、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等重点任务。公安局交警队、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机动车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不达标等问题治理。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公安局交警队、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参照有关地区经验做法,加强对超限超载“百吨王”从源头到末端的行刑衔接,依法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公安局交警队、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3.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各项任务落实。深入实施南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聚焦突出矛盾、紧盯重大风险隐患,发挥地方和部门各方力量,利用一年时间,集中进行治理攻坚。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全力做好油气储存、油气长输管道等安全风险防范。组织专家进行“两重点一重大”危化企业指导服务,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攻坚和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回头看,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应急局、发展改革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要求,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一律关闭取缔,对销售非法产品的一律没收并追根溯源、做到全链条追责。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实施《南县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整治制约当前燃气安全的六项重点问题。推动住建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单位)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完善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方式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制定改造实施规划、方案和目标任务,健全保障措施,列入各地重大项目予以推进。推动各乡镇、经开区督促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城管执法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5.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公共建筑、地下商场、仓储物流、酒店民宿、餐饮等传统高风险场所,易地搬迁高层建筑、医院、养老院、医养结合服务综合机构、寄宿制学校、文物建筑等敏感场所,以及化学储能电站、密室逃脱等新型业态。实行分类施策、差异化监管、清单式治理,重点整治电源火源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彩钢板搭建、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安全疏散等突出问题。统筹治理农村地区火灾隐患,加强对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自建房消防安全治理,持续开展群租房、“多合一”、连片村寨整治,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消防救援队、应急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广体局、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安全管理。突出防范船舶自沉、客运船舶等安全风险,严查商船参与非法捕捞,留用船舶或企业自用船舶非法载客和参与非法捕捞等行为。严格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切实查清属地管理责任,依纪依规严肃问责。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

17.加强建设市政等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公路、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执法监管,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违章冒险作业、明知存在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既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县科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8.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粉尘涉爆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整治;选取蔬菜加工、皮革毛皮鞣制加工、印染等行业企业聚集的重点领域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水平应急局负责)。组织开展工贸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施工,起重机械、压力容器使用等领域专项排查整治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督促中小水电站水利设施认真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水利局、发展改革县科工局分工负责)

五、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19.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燃气、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农村房屋、金融保险机构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的相关规章和应急预案,筑牢安全底线,织密风险防控网。(县科工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要求,组织开展宣传贯彻工作,对照要求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措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0.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坚持“三管三必须”和“管合法就要管非法”,推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认真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运用〈安全生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湘安办发〔2022〕1号),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等形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分类分级执法、计划执法工作,继续推进重点企业总部执法,落实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继续深化“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考评,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内部审核和备案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案件的立案和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指导各乡镇、经开区理顺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机制,解决综合执法改革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程序脱节的问题。加强和规范乡镇经济开发区监管执法工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1.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放管服”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严格处罚自由裁量,严防执法简单化、“一刀切”和逐利式执法。认真组织实施《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监管执法职责,优化配置编制资源,统一执法着装和执法车辆标识,做到执法队伍组建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装备保障到位,建立权限明确、层次分明的执法体系。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构建监管监察执法信息资源数据库,加强执法数据分析应用,持续规范执法流程,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推动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强化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比武活动,提高监管执法专业化水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2.完善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报告机制。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每季度向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本行业领域对重大问题隐患的监管执法案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梳理通报并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推动各部门定期上报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以点带面、示范引导,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质量和水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3.健全安全生产领域规划体系。贯彻并落实《“十四五”湖南应急体系规划》《“十四五”湖南安全生产规划》《“十四五”湖南消防工作规划》。(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统筹推动出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道路交通、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发展专项规划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推动完善安全生产领域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完成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度任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4.着力推进科技兴安。持续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深化“智慧应急”“智慧消防”建设。加强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建设,联网覆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县应急局、县科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5.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先进适用装备配备水平,推进装备物资储备库和战勤保障储备项目建设。(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财政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力量和专职消防队力量的建设。(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经开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推动建立30~50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作为早期处置力量。抓实乡镇(街道)“六有”、行政村(社区)“三有”应急能力建设,确保所有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得到全面巩固提升。(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6.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管理,推进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出台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加大通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力度。(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开展“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分工负责)加强基层和农村地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配备和培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7.素质能力强队伍。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各类专业人才和复合型管理人才培养,完善县乡级安全生产人才体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推进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28.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和风险监测预警。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持续推进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加快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持续完善城市水电气热桥等城市生命线监测预警处置功能,逐步扩展到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初步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体系。推动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老旧管网改造等方面同步突破,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强化调研督导。持续深化安全发展示范创建,进一步严格创建标准、提升创建质量,高标准创建省级和市级安全发展示范乡镇。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自主申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9.健全安全生产市场化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广泛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进一步提高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率。(县应急局、县金融办分工负责)深入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人员持证上岗和打击假证的监督执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分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县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0.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各有关部门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作用,根据重要时段、节点加强宣传,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宣传格局。强化防中毒窒息、防学生溺水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日”“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进开展“敲门行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迈上新台阶。(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应急局、县文旅广体局、县总工会等部门分工负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加强培训机构日常检查,严格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发证管理,严管重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高危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对重大危险源三名包保责任人进行轮训。(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重大决策草案
公开时限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公开主体 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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