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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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相关交通系统企业: 3月21日,江苏盐城县响水县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发生爆炸事故,截止到目前,事故已造成78人死亡(其中56人已确认身份,22人待确认身份)。3月22日,我省常长高速常德段发生一起旅游大巴起火事故,造成26人死亡,28人受伤。两起事故接连发生,伤亡人数巨大,损失惨重,影响极大,全国关注。3.21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当前,我县交通系统生产进入活跃期,交通建设项目陆续复工复产,马上面临“清明”“五一”小长假,即将进入到旅游旺期,同时,汛期和多雨季节即将到来,交通运输和交通建设领域安全防控的风险增多。按省厅3月24日及国务院3月28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两起重特大事故教训,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对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思想要更加重视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盐城县响水县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发生爆炸事故;我省常长高速常德段发生一起旅游大巴起火重特大事故教训,精心研判交通系统各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精准施策。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一岗双责”,深入到一线及企业检查调研,及时排查隐患,协调解决矛盾问题,督促相关企业责任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结合近期重特大事故多发警示情况,以水上交通、道路运输、交通建设施工领域为重点,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一是道路运输领域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站场、车辆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全面检查营运车辆技术性能和运营状况,制定并落实防冻、防雾、防风、防滑、防火的各项措施和责任制度,认真履行车辆行车动态监控职责,严格执行营运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要强化各单位和企业安全管理,强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措施,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还要协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两客一危交通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二是水上交通领域要强化重点水域和“三类重点船舶”(客渡船、危险品船、砂石运输船)的现场安全监管。要督促乡镇政府落实水上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重点渡口要派专人到现场值守,严防节假日违章冒险航行。要严把船舶适航和船员适任关,加大巡航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客货运输船舶超员超载、农用船舶非法载客、客渡船舶非法载车等违法行为,维持良好的水上通航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交通建设施工领域要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安全各项制度、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对梁板架设、沉箱安装等风险较大工序要实行项目负责人在岗带班制度。要以交通建设工程中用火用电及火工品的使用管理为重点,全面排查和整改施工安全隐患,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继续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公路桥梁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杜绝无视工程安全和质量而赶工期的行为。 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深刻吸取江苏盐城“3.21”化学储罐爆炸及我省常长高速路段“3.22”旅游大巴起火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重点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缺乏损坏、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三、严格监管,强化执法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线执法巡查,大幅提高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从严处罚典型的违法企业、单位和个体,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好“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多渠道收集非法企业信息,积极采取联合行动,及时查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 四、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 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清明”“五一”假期和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五一”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严密组织实施。局安委会将于近期对各单位、企业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反应迟钝、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启动事前问责。各单位工作方案于4月2日17时前报局安委办。 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29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安全生产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其他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南县厂窖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3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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