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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发布安全生产“八条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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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益阳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行安全生产“八条铁律”,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调查处理,对有关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市县两级主管(监管)部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八个一律”进行追责问责。

一、一律通报批评

1、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指亡人事故,下同)、1起较大或1起一般亡人森林火灾的、发现1起非法生产的,一律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工业园区管委会,下同)和县级主管(监管)部门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2、年内发生3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对区县(市)人民政府通报批评;同一行业年内发生1起较大或3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对市级主管(监管)部门通报批评。

二、一律黄牌警告

1、发生1起较大非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给予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黄牌警告”,责成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县级安委会全体会议作检讨发言;

2、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2起较大非生产安全事故、1起较大亡人森林火灾的,一律给予区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黄牌警告”。并一律责成区县(市)人民政府(安委会)主要领导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主要负责人在市安委会全体会议作检讨发言。

3、同一行业年内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2起一般或1起较大非法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现3起非法生产的市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一律给予安全生产工作“黄牌警告”。

4、被“黄牌警告”单位一律由市人民政府(安委会)进行警示约谈。

三、一律行政处罚

1、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严肃查处,依法处罚;

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一律由市安委办严肃查处,依法处罚;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一律由市人民政府严肃查处,依法处罚。

四、一律取缔关闭

1、非法生产经营场所一律取缔关闭;

2、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企业一律取缔关闭。

五、一律一票否决

1、发生3起一般或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2起较大非生产安全事故的、1起非法生产亡人事故的、1起较大亡人森林火灾的、发现2起非法生产的乡镇,一律对乡镇人民政府给予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

2、同一行业年内发生1起较大或3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1起非法生产亡人事故的、发现3起非法生产的县级主管(监管)部门,一律给予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

3、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3起较大非生产安全事故、2起较大亡人森林火灾的、发现5起非法生产的区县(市)人民政府,一律给予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

六、一律免职处理

1、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2起较大非生产安全事故的、2起较大亡人森林火灾的、发现2起非法生产的或非法生产造成亡人事故的,一律按程序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予以先期免职;

2、同一行业年内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3起较大非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现3起非法生产或2起非法生产造成亡人事故的,一律按程序对县级主管(监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予以先期免职。

七、一律纪律处分

对安全生产监管履职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相关党政领导干部,一律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

八、一律司法移送

1、非法生产经营违法所得达到刑罚法定数额的、导致发生亡人事故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2、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刑事责任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3、对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标准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中鱼口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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