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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土网挂字〔2020〕15号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益土网挂字〔202015

经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赫山区人民政府和南县人民政府批准,益阳市资阳区自然资源局、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南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在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挂牌人

出 让 人:益阳市资阳区自然资源局、赫山区自然资源局、益阳市南县自然资源局

挂 牌 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界址、空间范围

面积

(m2)

用地

性质

规划

要点

使用

年限()

土地现状

交地

标准

竞价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付款方式

2020(南挂)QK011  号地块

九都山路以西、南洲镇小荷堰安置区以南

3849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 30% ;容积率:1.0      绿地率:≤20

10

按现状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8

40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成交之日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2020(南挂)QK012  号地块

南洲镇洗马湖村、南注公路以北

3321.7

住宅用地

建筑密度:25≤ D32% ;容积率:1.3      绿地率:40%

70

按现状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38

186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成交之日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2020(南挂)QK013  号地块

通盛路以东、太阳山路以西

18998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 30% ;容积率:1.0      绿地率:20%

10

按现状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36

179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成交之日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2020(南挂)QK014  号地块

通盛路以东、太阳山路以西

10095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 30% ;容积率:1.0      绿地率:20%

10

按现状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20

96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成交之日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2020(南挂)QK015  号地块

太阳山路以东、南茅运河以西

3430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 30% ;容积率:1.0      绿地率:20%

10

按现状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7

32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成交之日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2020(南挂)QK016  号地块

太阳山路以东、南茅运河以西

12619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 30% ;容积率:1.0      绿地率:20%

10

按现状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25

122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成交之日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2020(南挂)QK017  号地块

太阳山路以东、南茅运河以西

8196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 30% ;容积率:1.0      绿地率:20%

10

按现状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16

78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成交之日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2020(南挂)QK018  号地块

太阳山路以西、通盛路以东

8134.4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 30% ;容积率:1.0      绿地率:20%

10

按现状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16

76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成交之日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2020(南挂)QK019  号地块

南洲镇新颜村、子美路以西

20465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 30% ;容积率:1.0      绿地率:20%

10

按现状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34

167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成交之日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2020(南挂)QK020  号地块

振兴路以北、花甲社区以西

9871.7

居住用地

建筑密度:25≤ D32% ;容积率:1.5      绿地率:40%

70

按现状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118

588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成交之日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2020(南挂)QK021  号地块

振兴路以北、花甲社区以西

17251.2

居住用地

建筑密度:20≤ D25% ;容积率:1.5      绿地率:40%

70

按现状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205

1025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成交之日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2020(南挂)QK022  号地块

南洲镇小荷堰村,运河东路以东

5027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 30% ;容积率:1.0      绿地率:20%

10

按现状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11

52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成交之日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2020(南挂)QK023  号地块

南洲镇小荷堰村,运河东路以东

660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 30% ;容积率:1.0      绿地率:20%

10

按现状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2

7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万元或1万元的整倍数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成交之日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2020(南挂)QK024  号地块

南洲镇杨家岭村,南茅复线以西

59531.4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 30% ;容积率:1.0      绿地率:20%

10

按现状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113

561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成交之日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2020(南挂)QK025  号地块

南洲镇杨家岭村,南茅复线以西

52377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 30% ;容积率:1.0      绿地率:20%

10

按现状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99

493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成交之日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2020(南挂)QK026  号地块

南洲镇杨家岭村,运河西路以西

19958.8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 30% ;容积率:1.0      绿地率:20%

10

按现状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38

188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成交之日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2020(南挂)QK027  号地块

南洲镇南茅复线以西

24457.4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 30% ;容积率:1.0      绿地率:20%

10

按现状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50

230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成交之日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2020(南挂)QK028  号地块

南茅复线以东、南茅运河以西

24911.2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 30% ;容积率:1.0      绿地率:20%

10

按现状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47

235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成交之日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2020(南挂)QK029  号地块

通盛路以东、南洲西路以北

10521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 30% ;容积率:1.0      绿地率:20%

10

按现状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20

100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成交之日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2020(南挂)QK030号地块

S306以东、运河西路以西、杭瑞高速以南

53750.2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 30% ;容积率:1.0      绿地率:20%

10

按现状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110

514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成交之日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2020(南挂)QK031号地块

S306以东、振兴路以北、运河西路以西

17872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 30% ;容积率:1.0      绿地率:20%

10

按现状出让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

 

35

171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成交之日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2020(赫挂)- 052

沧水铺镇黄团岭村

20000

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D%≥30%;容积率:FAR1.5;绿地率:10%≤GAR20%;建筑限高: H24

50

现状供地

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沧水铺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150

722

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资阳区2020-09

位于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黄花仑村,长常高速公路以南、三一九国道以北。

 

35203

工业

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

 

30

红线外“三通”及红线内土地平整

由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人民政府自出让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130

640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倍数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资阳区2020-10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黄家湖村(原赤江咀村)

17143

街巷用地

街巷用地

50

红线外“三通”及红线内土地平整

由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自出让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110

540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倍数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资阳区2020-11

该宗地(益阳市福中福福林庄园广场)位于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黄家湖村(原赤江咀村)

10030

街巷用地

街巷用地

50

红线外“三通”及红线内土地平整

由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自出让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70

320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资阳区2020-12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流源桥村

1696

工业

容积率≥115%<绿地率≤20%35%≤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小于30米,建筑层数1-6

10

红线外“三通”及红线内土地平整

由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自出让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3

14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万元或5万元的整倍数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资阳区2020-13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流源桥村

5847

工业

容积率≥115%<绿地率≤20%35%≤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小于30米,建筑层数1-6

10

红线外“三通”及红线内土地平整

由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自出让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10

50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万元或5万元的整倍数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资阳区2020-16

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长春、迎风桥、沙头、张家塞等5个乡镇13个村

981

公用设施用地

容积率≤1.0

50

红线外“三通”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长春、迎风桥、沙头、张家塞等5个乡镇13个村自出让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7

32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资阳区2020-17

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龙光桥村等6个村、迎风桥镇迎风桥村等5个村、长春镇东香村等6个村、张家塞乡合兴村

2107

公用设施用地

容积率≤1.0

50

红线外“三通”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龙光桥村等6个村、迎风桥镇迎风桥村等5个村、长春镇东香村等6个村、张家塞乡合兴村自出让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14

68

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可以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四、确定竞得人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底价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0331日至2020420日。

2、挂牌出让时间:2020420 8 时至2020430 10

3、竞买保证金到账(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42816 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六、申请报名竞买办法

 1、有意竞买者须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办理数字证书ukey(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竞价的唯一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登陆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点击“益阳市”按钮,浏览、查阅和下载有关地块出让文件,对意向地块点击“我要申购”按钮,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网上交易保证金账户的子账号,再到与子账号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地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后,点击“挂牌出价”按钮即可进行报价。

2、竞买者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并依照《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则》和挂牌出让文件执行。

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七、其它事项

1、本次地块,出让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土地登记发证费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尽事宜见挂牌出让须知。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 、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等网站发布。

八、竞买条件

与竞买特别条款:

一)竞买人参加2020-QK022地块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如竞买成功要求履行如下条款:

1、安置用房建设面积

竞买人竞得地块后,按照规划部门确定的地块最高容积率核算的总建筑面积无偿提供40%的住宅建筑(即提供安置房建筑面积为:地块用地面积×1.3×40%)给县人民政府用于安置,且安置用的住宅建筑必须以栋为单位(按县人民政府要求)整体提供。

2、安置用房建设期限

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0个月内将安置用房全部交付给县人民政府用于安置。

二)竞买人参加2020-QK0202020-QK021地块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如竞买成功要求履行如下条款:

1、安置用房建设面积

竞买人竞得地块后,按照规划部门确定的地块最高容积率核算的总建筑面积无偿提供25%的住宅建筑(即提供安置房建筑面积为:地块用地面积×1.5×25%)给县人民政府用于安置,且安置用的住宅建筑必须以栋为单位(按县人民政府要求)整体提供。

2、安置用房建设期限

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0个月内将安置用房全部交付给县人民政府用于安置。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

联系方式: 07374119290(熊先生、王先生)

 

益阳市资阳区自然资源局

赫山区自然资源局

 

南县自然资源局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331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资源交易
一级事项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二级事项 招标公告
公开时限 及时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公开主体 厂窖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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