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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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为检验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提升我局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等能力水平,强化预算支出责任,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财务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了以后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及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提供参考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号)、《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政发【2014】7号)、《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19】7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局已经对2018年度预算绩效进行自我评价。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1、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计股、法规股、联合工会、政务服务股、房改股、城建档案馆、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规划技术股、规划管理股、建筑管理股、公用事业股、建设工程管理站、燃气办、质安监站、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城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规划勘测设计院、信息中心21个股室和直属单位,另按规定设立了机关党支部、纪检监察室。下辖自来水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处、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德昌公园管理处、路灯管理所、建筑勘察设计院、园林绿化管理处、建筑工程公司8个二级单位。全局现有在职人员246人,离退休人员85人。行政事业总编制为249个,其中行政编13个、全额事业编45个、差额事业编91个、自收自支编100人

2、主要工作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实施长期指导监督,并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局管各行业科学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2)负责组织或指导全县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监管。负责各类重大规划的报批工作。参与县域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认证和选址定点工作。

(3)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县建筑企业对外开拓市场。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建筑企业劳保统筹。

(4)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贯彻中央、省、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各单位房改工作的指导和房改资金的管理。

(5)指导全县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城建档案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县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6)指导城乡供水节水、燃气、市政设施、城区照明、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

(7)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的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及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8)负责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地、修剪砍伐城市树木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 。

(9)牵头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小城镇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小城镇建设资金和城市维护费的分配计划。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2018年重点工作计划

(1)完成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

(2)加强全县十三个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

(3)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进一步社会化项目建设,确保全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4)有序推进供水、供气、绿化、亮化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5)加强建筑安全、燃气行业监管,规范市场行为,杜绝安全事故。

(6)强化城市规划批后管理与建设管理,巩固好清扫保洁与牛皮鲜治理市场化成果。

(7)加大乡镇建设指导力度,推动城乡建设平稳、协调、较快发展。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根据南财预函【2018】3号文件精神,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为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73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65.4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665万元。收入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84.5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44.5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4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经费安排表

单位名称:住建局 单位:万元

合计

单位

经费

工资

统发

八金

专项

备注

2730.44

483.15

687.98

385.03

1174.28

专项中局机关140,环卫处612.28,德昌公园20,纪检监察10。公用事业管理站151.2,路灯所95.2,园林处145.6。

2、收入实际情况

2018年实际总收入2066.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3.76万元(含基本支出拨款853.37万元,项目支出拨款390.39万元),其他资金收入822.47万元(含非项目收入269.44万元,项目收入5 53.03万元)。2018年机关完成非税收入32万元,二级事业单位650万元,完成了县政府下达的非税收入任务。

2018年单位经费实际收入表

单位名称:住建局 单位:元

科目

余额

备注

财政基本拨款

8533737.26

财政项目拨款

3903865.74

其他资金收入

8224699.19

合计

20662302.19

2018年南县住建局预算收入2730.44万元,实际账面收入2066.23万元,占预算收入76%。八金由财政直接缴纳,专项经费由财政直接划拨二级事业单位。

3、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单位名称:住建局 单位:元

预算支出

实际支出

项目

年初预算

项目

实际执行

一、工资及社保支出

11870400

一、工资及社保支出

4881358.20

二、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970000

二、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089433.4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212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31496.00

四、专项支出

7598800

四、专项支出

13025874.30

五、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4144000

五、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六、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6000.00

七、赠与

7000.00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

289360.00

合计

27304400

合计

19730521.90

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年初支出预算数2730.44万元,其中,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1187.04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97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172.12万元,专项支出759.88万元,对附属单位的拨款414.4万元。

从上表反映:南县住建局2018年实际资金支出总额为1973.05万元,占预算支出的72.3%。其中:基本支出670.45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488.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8.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1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30.20万元),专项支出1305.60万元,八金由财政直接缴纳,专项经费由财政直接划拨二级事业单位。

4、“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1)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单位名称:住建局 单位:万元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

合计

14.6

0

0

0

14.6

(2)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与上年对比情况

单位名称:住建局 单位:万元

项目

上年数

本年数

公务接待费

10.8

3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

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合计

11.9

3

从表中可以看出,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14.6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三公”经费实际开支3万元,与预算对比下降率79%,与上年实际开支对比下降率74%。

5、其他公用经费使用情况

单位名称:住建局 单位:万元

项目

基本支出

备注

年初预算

实际使用

办公费

50

8.1

印刷费

10

5.4

水费

2

0.9

电费

52.06

16.5

邮电费

2

1.3

物业管理费

5

0

差旅费

20

5.8

维修(护)费

15

14.9

燃料费

0

0.9

咨询费

0

1.5

培训费

0

1.4

工会经费

8.97

21

其他交通费

10.08

0

福利费

8.97

4

党建经费

8.97

0

退休公用经费

3.95

0

其他

0

24.1

合计

197

105.8

上表中2018年年初其他公用经费预算金额为197万元,实际开支105.8万元,使用比例53.7%。

6、项目支出使用情况

2018年财务实际开支中设立了如下项目:

(1)农村危房改造28932.00元;

(2)食堂21525.00元;

(3)扶贫点100000.00元;

(4)三创工作38891.00元;

(5)争资立项71291.00元;

(6)党组织活动159914.80元;

(7)规划例会71186.00元;

(8)城镇生活垃圾PPP前期咨询服务171715.50元;

(9)精准扶贫219885.00元;

(10)局属二级单位3843406.00元;

(11)防灾防损专项52638.00元;

(12)县城特色风貌规划设计2600000.00元;

(13)县城城市双修环境治理480000.00元;

(14)乡镇200000.00元;

(15)老科协99000.00元;

(16)特困职工春节慰问248000.00元;

(17)纪检监察专项117878.00元;

(18)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1900500.00元;

(19)村(居)民住房安置领导小组11410.00元;

(20)一污提标改造项目991400.00元;

(21)南县茅草街镇总体规划160000.00元;

(22)公租房160296.00元;

(23)污水管理经费80349.00元;

(24)三污、四污PPP项目465000.00元;

(25)黑臭水体治理项目579960.00元;

(26)乡镇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50000.00元。

2018年项目总支出1302.58万元。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加强项目监管,防止“雁过拔毛”式腐败。针对各项目的特点,制定了项目管理规定,对项目的申报、前期工作、实施、资金拨付和验收作了详细的规定,并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做到了责任落实,管理规范监督到位。

6、专项经费执行情况

(1)人员经费执行情况(本经费由住建局划拨二级事业单位)

预算项目

预算金额

拨付金额

备注

公用事业管理站

5.55

5.55

路灯管理所

2.6

2.6

园林绿化处

无财政工资统发人员

南县环卫处

263.33

263.33

公园管理所

24.56

24.56

合计

296.04

296.04

人员经费及时拨付到位,保证了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发放。

(2)对附属单位的专项经费管理情况(本经费由财政直接划拨二级事业单位)

预算项目

预算金额

拨付金额

备注

公用事业管理站

151.2

153.2

路灯管理所

95.2

95.2

园林绿化处

145.6

145.6

南县环卫处

612.28

617.88

公园管理所

20

20

合计

1024.28

1031.88

专项经费经财政局同意有部分调整,资金执行完成率100.7%。

三、部门整体支出自评

我局整体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具体分别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为了加强整体支出管理,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整体支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股室和二级单位的评价责任,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意识。

2、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制定了相关制度,明确了责任人。完善了报账流程、规定与权限,严格报批、销审等手续,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3、加强预算管理。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增强行政成本意识,细化经费预算编制,在保证机关正常工作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专项支出。各项支出遵照预算执行,确保支出与预算的对应衔接,着力提高预算执行力。

4、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从紧控制 “三公”经费规模,进一步完善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境)等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

5、加强重点费用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规范会议、培训、差旅、办公等费用开支标准,控制会议培训的数量、规模、简化会议培训的形式;控制差旅活动的人数和天数,不安排无明确目的的公务考察活动;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和压缩办公经费支出,确保各项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内使用。

6、加强项目支出监管。制定了《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规定》、大额资金会签制度,在专项立项和预算资金申请、分配、使用时一律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资金拨付、使用、验收全程实施跟踪监督,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7、规范资金结算管理。我局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局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保证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8、加强内部管控。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所有开支一律 “先报告,后开支”。大额开支由局长审查,再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审核签批。我局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资金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杜绝了舞弊和腐败,提高了公共服务效率。

9、加强预算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在单位公开了预决算信息,并在政府网站对 “三公”情况进行了公示。做到了公开透明,无暗箱操作,无监管死角盲区。

四、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1、经济性绩效。我局预算控制良好,执行预算时厉行节约,除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外,全年未向财政申请增加预算。

2、效率性绩效。我局预算完成率、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和政府采购执行率全部达标。

3、可持续性评价。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由财计股负责与财政局对接,提供准确无误名册、账号,进行报批和公示,做好核对核准及解释工作。同时利用有限资金做好了单位党建、扶贫、拆迁等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4、服务对象满意度。我局2018年按年初目标完成了各项工作,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生态环境、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新的成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五、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2、二级单位自收自支人员经费不足,资金缺口大;

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大,工作经费存在缺口;

4、项目资金收入和支出没有完全对应,没有收入的项目必须列入机关基本支出。

六、工作建议

1、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2、按照预算法和预算会计科目的安排,搞好财务人员培训,加大监管检查力度,提高财务基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为我局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提供了可靠保障。

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附件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投 入(20分)

目标
设定(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预算
配置(1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过 程(30分)

预算
执行

(20分)

预算完成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调整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进度率(2分)

1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1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1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资产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1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1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产 出(30分)

职责
履行

实际完成率(8分)

6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完成及时率(4分)

2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质量达标率(8分)

6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8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效 果(20分)

履职
效益(20分)

经济效益(5分)

4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社会效益(5分)

4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5分)

4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4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城乡规划
一级事项 依法行政 二级事项 行政确认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南县厂窖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便民服务站
公开层级3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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