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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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为检验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提升我局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等能力水平,强化预算支出责任,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财务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了以后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及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提供参考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号)、《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政发【2014】7号)、《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19】7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局已经对2018年度预算绩效进行自我评价。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1、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计股、法规股、联合工会、政务服务股、房改股、城建档案馆、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规划技术股、规划管理股、建筑管理股、公用事业股、建设工程管理站、燃气办、质安监站、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城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规划勘测设计院、信息中心21个股室和直属单位,另按规定设立了机关党支部、纪检监察室。下辖自来水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处、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德昌公园管理处、路灯管理所、建筑勘察设计院、园林绿化管理处、建筑工程公司8个二级单位。全局现有在职人员246人,离退休人员85人。行政事业总编制为249个,其中行政编13个、全额事业编45个、差额事业编91个、自收自支编100人 2、主要工作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实施长期指导监督,并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局管各行业科学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2)负责组织或指导全县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监管。负责各类重大规划的报批工作。参与县域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认证和选址定点工作。 (3)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县建筑企业对外开拓市场。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建筑企业劳保统筹。 (4)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贯彻中央、省、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各单位房改工作的指导和房改资金的管理。 (5)指导全县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城建档案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县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6)指导城乡供水节水、燃气、市政设施、城区照明、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 (7)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的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及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8)负责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地、修剪砍伐城市树木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 。 (9)牵头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小城镇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小城镇建设资金和城市维护费的分配计划。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2018年重点工作计划 (1)完成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 (2)加强全县十三个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 (3)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进一步社会化项目建设,确保全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4)有序推进供水、供气、绿化、亮化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5)加强建筑安全、燃气行业监管,规范市场行为,杜绝安全事故。 (6)强化城市规划批后管理与建设管理,巩固好清扫保洁与牛皮鲜治理市场化成果。 (7)加大乡镇建设指导力度,推动城乡建设平稳、协调、较快发展。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根据南财预函【2018】3号文件精神,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为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73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65.4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665万元。收入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84.5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44.5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4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经费安排表 单位名称:住建局 单位:万元
2、收入实际情况 2018年实际总收入2066.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3.76万元(含基本支出拨款853.37万元,项目支出拨款390.39万元),其他资金收入822.47万元(含非项目收入269.44万元,项目收入5 53.03万元)。2018年机关完成非税收入32万元,二级事业单位650万元,完成了县政府下达的非税收入任务。 2018年单位经费实际收入表 单位名称:住建局 单位:元
2018年南县住建局预算收入2730.44万元,实际账面收入2066.23万元,占预算收入76%。八金由财政直接缴纳,专项经费由财政直接划拨二级事业单位。 3、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单位名称:住建局 单位:元
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年初支出预算数2730.44万元,其中,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1187.04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97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172.12万元,专项支出759.88万元,对附属单位的拨款414.4万元。 从上表反映:南县住建局2018年实际资金支出总额为1973.05万元,占预算支出的72.3%。其中:基本支出670.45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488.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8.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1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30.20万元),专项支出1305.60万元,八金由财政直接缴纳,专项经费由财政直接划拨二级事业单位。 4、“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1)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单位名称:住建局 单位:万元
(2)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与上年对比情况 单位名称:住建局 单位:万元
从表中可以看出,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14.6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三公”经费实际开支3万元,与预算对比下降率79%,与上年实际开支对比下降率74%。 5、其他公用经费使用情况 单位名称:住建局 单位:万元
上表中2018年年初其他公用经费预算金额为197万元,实际开支105.8万元,使用比例53.7%。 6、项目支出使用情况 2018年财务实际开支中设立了如下项目: (1)农村危房改造28932.00元; (2)食堂21525.00元; (3)扶贫点100000.00元; (4)三创工作38891.00元; (5)争资立项71291.00元; (6)党组织活动159914.80元; (7)规划例会71186.00元; (8)城镇生活垃圾PPP前期咨询服务171715.50元; (9)精准扶贫219885.00元; (10)局属二级单位3843406.00元; (11)防灾防损专项52638.00元; (12)县城特色风貌规划设计2600000.00元; (13)县城城市双修环境治理480000.00元; (14)乡镇200000.00元; (15)老科协99000.00元; (16)特困职工春节慰问248000.00元; (17)纪检监察专项117878.00元; (18)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1900500.00元; (19)村(居)民住房安置领导小组11410.00元; (20)一污提标改造项目991400.00元; (21)南县茅草街镇总体规划160000.00元; (22)公租房160296.00元; (23)污水管理经费80349.00元; (24)三污、四污PPP项目465000.00元; (25)黑臭水体治理项目579960.00元; (26)乡镇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50000.00元。 2018年项目总支出1302.58万元。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加强项目监管,防止“雁过拔毛”式腐败。针对各项目的特点,制定了项目管理规定,对项目的申报、前期工作、实施、资金拨付和验收作了详细的规定,并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做到了责任落实,管理规范监督到位。 6、专项经费执行情况 (1)人员经费执行情况(本经费由住建局划拨二级事业单位)
人员经费及时拨付到位,保证了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发放。 (2)对附属单位的专项经费管理情况(本经费由财政直接划拨二级事业单位)
专项经费经财政局同意有部分调整,资金执行完成率100.7%。 三、部门整体支出自评 我局整体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具体分别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为了加强整体支出管理,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整体支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股室和二级单位的评价责任,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意识。 2、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制定了相关制度,明确了责任人。完善了报账流程、规定与权限,严格报批、销审等手续,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3、加强预算管理。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增强行政成本意识,细化经费预算编制,在保证机关正常工作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专项支出。各项支出遵照预算执行,确保支出与预算的对应衔接,着力提高预算执行力。 4、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从紧控制 “三公”经费规模,进一步完善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境)等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 5、加强重点费用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规范会议、培训、差旅、办公等费用开支标准,控制会议培训的数量、规模、简化会议培训的形式;控制差旅活动的人数和天数,不安排无明确目的的公务考察活动;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和压缩办公经费支出,确保各项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内使用。 6、加强项目支出监管。制定了《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规定》、大额资金会签制度,在专项立项和预算资金申请、分配、使用时一律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资金拨付、使用、验收全程实施跟踪监督,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7、规范资金结算管理。我局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局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保证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8、加强内部管控。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所有开支一律 “先报告,后开支”。大额开支由局长审查,再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审核签批。我局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资金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杜绝了舞弊和腐败,提高了公共服务效率。 9、加强预算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在单位公开了预决算信息,并在政府网站对 “三公”情况进行了公示。做到了公开透明,无暗箱操作,无监管死角盲区。 四、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1、经济性绩效。我局预算控制良好,执行预算时厉行节约,除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外,全年未向财政申请增加预算。 2、效率性绩效。我局预算完成率、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和政府采购执行率全部达标。 3、可持续性评价。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由财计股负责与财政局对接,提供准确无误名册、账号,进行报批和公示,做好核对核准及解释工作。同时利用有限资金做好了单位党建、扶贫、拆迁等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4、服务对象满意度。我局2018年按年初目标完成了各项工作,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生态环境、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新的成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五、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2、二级单位自收自支人员经费不足,资金缺口大; 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大,工作经费存在缺口; 4、项目资金收入和支出没有完全对应,没有收入的项目必须列入机关基本支出。 六、工作建议 1、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2、按照预算法和预算会计科目的安排,搞好财务人员培训,加大监管检查力度,提高财务基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为我局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提供了可靠保障。 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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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城乡规划 | ||
一级事项 | 依法行政 | 二级事项 | 行政确认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南县厂窖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便民服务站 |
公开层级3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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