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河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 预算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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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与新冠肺炎疫情的复杂局面,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财政积极探索财政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履行财政职能,强化财政监督,实现了全年财政收支基本平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2020年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我镇完成财政收入4596.98万元,占年初计划的92.85%;完成财政支出4517.03万元,占年初计划的91.66%。 (二)2020年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2万元,占年初计划的91.5%; 财政事务支出20.76万元,占年初计划的87.97%; 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6.19万元,占年初计划的89.64%;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支出145.69万元,占年初计划的88.3%; 农林水支出1518.33万元。占年初计划的94.14%; 综合行政执法支出44.62万元。占年初计划的89.24%; 党群和政务服务支出18.42万元。占年初计划的92.1%;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24.43万元。占年初计划的93.96%; 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支出361.94万元。占年初计划的86.18%; 对村和社区的补助支出1574.65万元。占年初计划的91.26%; (三)2020年财政工作情况 精打细算核收支。一是细化了部门预算,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安排预算。二是加强了支出预算的过程控制,严格新增支出项目的审批管理,各部门预算外新增支出项目自行统筹解决,财政不再追加预算。三是加强了支出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非刚性、非重点项目等支出,有效减少了资金浪费。 以人为本惠民生。2020年,发放各类惠民惠农补贴(含扶贫类)40项共计2316.58万元,在补贴资金的发放中,我们严格执行政策,严格发放程序,切实做到“四不准,四到户”: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代领、转付、抵扣补贴资金;不准无故拖延补贴资金的发放时间;不准收缴、代管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切实做到:政策宣传到户;数据核实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资金兑付到户。 依法理财强监管。2020年重点对我镇各部门、村(社区)的财政性资金收入来源以及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在村级账务方面,镇财政所和经管站重点抓好了村级报账原始票据的规范管理工作,按月对村级财务收支在500元以上的支出和收入予以公示,并按“互联网+监督”的要求上传所有票据,提高了村级财务公开的透明度。同时,做好财政奖补政策宣传和政策落实工作,实行专户核算和管理。2020年,我镇在村级扶贫资金管理方面,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严格按照“先申报、再核实,后实施”的方案,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发挥效用;在“一事一议”项目中,针对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和事后采取了全程跟踪监督管理,所有项目均顺利完工验收。此外,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村(社区)经费保障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为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长效管理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财政预决算 | ||
一级事项 | 财政预决算 | 二级事项 | 政府决算 |
公开时限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
公开主体 | 麻河口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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