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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窖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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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窖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2020128日在第十五届人大第九次会议上

李 伟

 

各位代表、各位列席人员: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镇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并请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国内宏观经济增速下行的压力和繁重艰巨的发展改革稳定任务。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人大的依法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厂窖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优化收支结构、创新改革思路、强化财政监督,实现了全年财政收支基本平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2020年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2020年,我镇财政收入预算为1448.56万元,实际完成财政收入1574.53万元。

2020年,我镇财政支出预算为1448.56万元,实际完成财政支出1574.53万元。

(二)2020年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全镇财政支出明细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7.82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3.26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78万元 。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98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96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14.09万元。

7.农林水支出450.39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18.25万元。

(三)2020年财政预算平衡情况

2020年我镇实际收入1574.53万元,实际支出1574.53万元,收支相抵,财政收支平衡。

(四)2020年财政工作情况

1.狠抓了收入征管。一年来,我镇克服了疫情、汛情等各种困难,深入挖掘增收潜力。

    2.优化了支出结构。2020年,围绕公共财政建设目标,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实现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本着“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资金,重点确保机关职工工资发放,维护了政权正常运转。安排了专门的资金,用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费的缴纳,解除了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安排了专门的资金,用于民政优抚、“低保”等社会保障需要,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利益。

3.强化了预算约束。一是细化了部门预算,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安排预算。二是加强了支出预算的过程控制,严格新增支出项目的审批管理,各部门预算外新增支出项目自行统筹解决,财政不再追加预算。三是加强了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人、车、会、话和差旅费、招待费等一般性消费性支出,有效地减少了损失浪费,确保了全年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各位代表: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是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受各种因素影响,镇财政收入和可用财力增长困难,而公共财政支出刚性增强,财政收支压力较大,收支矛盾比较突出;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财政保障能力依然不强。我们将认真对待这些问题,增强紧迫感、使命感,提高为民理财的责任意识,逐步加以解决。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在即将到来的2021年我们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培植财源,促进经济稳步发展

一是要加大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的力度依托我镇的资源、区位等优势,培植和做大支柱产业,为我镇财政增收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二是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着力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以实现农民增收和财政增长的目的。

(二)努力增收节支,圆满完成预算任务

一是要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要求,细化部门预算,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的增长。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的分析,严格预算约束,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三)加大民生投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继续加大支农力度。科学安排资金,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农业产业等方面支持力度,真正使财政资金投入向“三农”倾斜,不断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继续落实好财政惠农政策。积极推进农村医疗保险、“直补”等工作。

(四)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申领、拨付、报帐程序。二是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认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三是强化财政收支进度管理。按照收入进度和预算计划合理调度资金,加快资金流转。四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促使专款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各位代表!做好2020年的财政工作,对于保持我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让我们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争取在2021年更上一层楼!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财政预决算
一级事项 财政预决算 二级事项 政府预算
公开时限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公开主体 厂窖镇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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