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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南县南洲镇长胜村周庆华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经县卫健局研究,同意注销南县南洲镇长胜村周庆华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2012543092112D6001。

特此公示。

 

附件:南卫函〔2023〕33号关于注销南县南洲镇长胜村周庆华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函.pdf


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3726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一级事项 行政许可 二级事项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权限内)
公开时限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结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公开主体 南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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