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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机构注销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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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一级事项 行政事项 二级事项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公开时限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
公开主体 南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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