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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明山头镇:流动摊贩“持证上岗” 监管助推放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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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虽然自己平时十分注重食品卫生,但难免有些顾客会对小摊贩的食品卫生安全心存疑虑,生意也受到一定影响。这下好了,食品摊贩登记证上清清楚楚地写着经营者姓名、经营项目等信息,消费者一目了然,吃的也更加放心。”10月31日,南县明山头镇新村社区食品摊贩经营者王先生领取证书后感慨地说道。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流动摊贩的管理,明山头镇社会事务办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大队,对符合条件的食品流动摊贩统一办理《食品摊贩登记证》,全面推行“流动摊贩”实名管理、挂牌经营,保证经营商品质量可溯,全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此外,该镇还集中组织流动摊贩开展了食品安全、规范经营、合法经营专项培训,就食品制作加工、经营区域划分、经营时间等政策规定作了详细讲解,认真倾听食品摊贩经营者需求意见建议,进行坦诚、深入、热烈的交流,得到了他们一致好评。

  截至目前,该镇已办理《食品摊贩登记证》25张。接下来,明山头镇将继续大力宣传引导,逐步实现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全覆盖,同时将加大对作业现场的燃气、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严格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的流动摊贩,真正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食品药品监管
一级事项 行政审批 二级事项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基本信息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公开主体 南县明山头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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