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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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涉农补贴 | ||
一级事项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二级事项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 ||
公开主体 | 南县财政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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