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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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市州省监察局厅(市、县市区监察局)、纠风办、,省减负办(市、县市区减负办), 省农业银行(市县分支行),省邮政储蓄银行(市县分支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近几年来,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市县分支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严格加强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密切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推动了我省 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对促进农民增收,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服务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研究,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有关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发放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重要性 惠农补贴“一卡通”是围绕国家惠农补贴资金,在“政府主导、银行服务”的原则下,由金融机构统一为补贴发放对象发放银行存折(卡),专折(卡)专用,凭密码自由支取,达到对象确定、一折(卡)通用、阳光发放、公平透明、规避重复开户的发放效果。加强强农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监督管理,关系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基层社会稳定,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重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强农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性、严肃性,要密切配合,因地制宜,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制度,严格强农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不折不扣地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 二、理顺关系,进一步扩大涉农补贴发放范围 目前,我省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的惠农补贴项目已达165项(详见附件),各地要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湘办〔2009〕6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关系,充分发挥中国农民补贴网(乡镇财政信息网)的资源优势,加强“一卡通”发放管理,将补贴对象相对固定的惠农补贴项目全面纳入中国农民补贴网(乡镇财政信息网)以“一卡通”方式发放,做到“一个漏斗”向下发放。 三、强化职责,密切配合,联手打造安全便民发放平台 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要严格履行职责的,密切配合,是做好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工作的重要前提。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要积极主动地加强衔接与沟通,加强补贴资金的检查、监督,打造安全便民的发放平台,确保发放工作的安全运行,保证各项惠农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地发放到广大农民手中。 (一)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综合协调工作。一是要建立规范的补贴数据管理机制,加强补贴数据的录入、发放和公示管理,规范补贴信息。要借助现代信息网络平台,对补贴基础信息进行筛选和甄别,对补贴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要进行认真审核,要借助现代信息网络平台,对补贴基础信息进行筛选和甄别。杜绝虚报、夸大补贴面积等信息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会同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及时纠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二是要与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一道严格执行补贴村级公示制度,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举报的有关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答复和处理,及时修正基础数据(包括姓名、身份证重复等情况)。三是要负责通知农户到户主所属乡镇金融机构网点领取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卡),严禁委托村组干部代领代发代保管。四是要与金融机构建立补贴数据交接责任制度,确保补贴数据安全,防止数据交接过程出现安全漏洞和泄密。要及时准确导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数据,通知金融机构打卡发放,并在银行发放数据返回后,通过数据集中上传客户端按时上传至省财政厅。 (二)业务主管部门及所属乡镇站所主要负责核实并提供补贴对象和发放信息。相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准确的发放基础数据,确保补贴对象和发放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发现并反馈的基础数据和发放数据错误,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数据修正。业务主管部门已实现信息化管理的,要配合财政部门实现软件数据接口对接,减少基层财政所数据录入的工作量。 (三)金融机构要确保代理发放工作的安全运行,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地发放到广大农民手中, 禁止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搭售任何产品和物资。在资金发放环节上,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和集体用惠农补贴资金抵扣农户的债务和其他欠款,应在“一卡通”存折上清晰打印财政惠农补贴资金项目摘要,以方便农户查询、核对。在数据返回环节上,金融机构须将补贴发放情况反馈数据及时返回给县级乡镇财政管理部门。在补贴领取环节上,金融机构负责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卡)发放。由存折(卡)户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属乡镇的金融网点进行领取,并在网点工作人员的提示和帮助下修改密码。农户不能及时到金融网点领取存折(卡)的,金融网点要实行专人、专柜保管。 “一卡通”存折(卡)挂失并发放新存折(卡)时,金融机构原则上不得更改账号,确因农户要求需要更改账号时,金融机构应及时书面通知当地财政所修改农户账号信息,以免影响补贴发放。 四、强化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一)要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县级财政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惠农补贴资金的日常性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纠风、监察、审计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和抽查。 (二)要坚持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相结合。县级财政部门要建立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内控机制,通过完善制度、严格管理来加强监督,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乡镇财政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同时,要与业务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配合,注重发挥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首先,要做好惠农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采取发放资料、印发惠农补贴“一卡通”明白卡、广播电视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强农惠农政策宣传,让群众及时了解惠农政策,落实农民对惠农资金使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其次要做好惠农补贴资金信访工作,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登记情况、积极跟踪落实。同时,各地要对近年来涉及惠农补贴的信访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尚未处理的信访案件要逐一提出解决方案,尽快办结,对已经处理的信访案件要逐一跟踪落实情况,让群众理解认可。 (三)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和“四个不准”的纪律要求。“五个严禁”即:严禁以各种理由扣押农民个人“一卡通”存折(卡);严禁改变补贴资金的使用方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严禁用补贴资金抵扣农民应交的各项费用;严禁滞留资金,拖延补贴兑现的时间。“四个不准”即:不准虚报冒领;不准暗箱操作;不准降低标准;不准以“一事一议”或公益性事业的名义坐支补贴资金。 (四)对违反“一卡通”发放政策规定的行为,要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照法律程序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涉农补贴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茅草街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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