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内资)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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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内资)文艺表演团体 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8月1日受理南县艺之声艺术团提出的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 请 人:南县艺之声艺术团 场所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兴盛东路(围城渠路167号A905) 经营范围:文艺团体演出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737-5215121 通讯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走马湖路198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文体局H区 邮 编:413200 公示日期自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4日(10个工作日)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8月1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公共文化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 ||
公开主体 |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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