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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 计划(2021年-2025年)实施方案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为在新形势下更好推动南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巩固深化全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成果,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各项举措,努力推动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南县提供文化支撑。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巩固深化全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成果,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各项举措,努力推动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为实现“外超华容、内赶资阳”、建设“洞庭明珠、生态南县”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强化品质发展。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政治引领,切实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标准,着力提升人民文明素质。

  坚持统筹建设,强化均衡发展。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法治化均等化标准化。

  坚持深化改革,强化开放发展。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扩大社会参与,提高服务覆盖面和实效性,形成开放多元、充满活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坚持共建共享,强化融合发展。在把握各自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科技等相融合,公共文化事业与产业相融合,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全社会全领域拓展,建立协同共进的文化发展格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我县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成效显著,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更加均衡,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更加高效,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更加多元,公共文化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取得新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实施机制更加顺畅,基本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法治化标准化均等化,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

  二、责任单位及工作任务

  (一)中共南县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制定本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文件,牵头成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

  工作任务:

  1、依法制定公共文化法规政策

  (1)制定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规划。

  (2)制定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指标。

  (3)制定本行政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4)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议事。

  (5)制定本行政区域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6)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机构考核评价制度和公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开。

  2、依法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设施

  (1)协调推进重大文化建设项目。

  (2)督查公共文化设施被侵占、挪用或用于与公共文化服务无关的商业经营活动。

  (二)县财政局

  依法履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职责,按照国家指导标准和我省实施标准,科学测算所需经费。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落实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资金。

  工作任务:

  1、落实县图书馆、县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县级配套资金。

  2、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资金保障。

  3、为县内大型群众文化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4、为县图书馆、县文化馆新建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三)县发改局

  把本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争取重大文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和上级建设资金。

  工作任务:

  1、积极配合做好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剧院等新建项目立项审批工作,支持文旅广体局向上申报项目资金,争取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

  (四)县人社局

  按照职能职责、国家有关要求和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量配齐公共文化机构工作人员,组织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培训。

  工作任务:

  1、积极引进和招聘文化人才,及时补充公共文化机构因退休等原因缺失的人员。

  2、积极配合县文旅广体局开展培训,县级以上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社区(村)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五)县自然资源局

  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国土专项规划,将公共文化设施、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实行“统规共建”,对重大公共文化建筑、公共文化空间制定规划指引,规划大型综合性文化活动广场建设,协调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

  工作任务:

  1、做好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剧院等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的选址和报批。

  2、积极支持县域内其他公共文化空间和设施的用地需求。

  3、规划城镇综合性文化广场建设,逐年增加公共文化活动场地面积。

  4、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中加入对公共文化活动面积的要求,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开展文化活动。

  (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推进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逐年增加公园公共文化活动场地并向群众开放。

  工作任务:

  1、配合相关部门对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剧院等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

  2、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严格按规划设计图纸对公共文化活动场地和设施建设进行审核。

  (七)县教育局

  积极支持县域内群众文化活动的举办,支持文化进校园等活动的开展。

  工作任务:

  1、对县内大型群众文化活动提供人员和节目支持。

  2、积极配合县文化部门举办的戏曲进校园、非遗进校园等活动。

  3、积极配合本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满意度测评工作。

  (八)县融媒体中心

  配合县文旅广体局举办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做好本县原创文艺作品的宣传推广工作。

  工作任务:

  1、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的摄制及现场直播。

  2、利用电视、户外广告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推广本县原创优秀文艺作品。

  (九)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发挥协会优势,创作反映时代主旋律的各类艺术作品。

  工作任务:

  1、每年创作各类艺术作品不少于10件。

  (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协助县委办、政府办制定本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文件,建设和管理全县公共文化设施,培养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具体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文化政策。

  工作任务:

  1、依法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设施。

  (1)按国家一级馆标准新建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剧院,逐年提升我县公共文化设施的数量和质量,到2025年,全县人均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30000平方米/万人。

  (2)无公共文化设施被侵占、挪用或用于与公共文化服务无关的商业经营活动情况。

  2、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精准化建设。

  (1)统筹做好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等不同群体的特色文化服务。

  (2)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向社会公示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等信息,图书馆(室)、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42小时,每年不少于300天。

  (3)健全群众活动机制,根据群众需求,持续开展“三下乡”“戏曲进乡村”“文化进万家”等送文化下基层活动。乡镇每年送戏下乡4场以上。

  3、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化发展。

  (1)推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融合试点工作,树立一批有代表性和推广价值的典型案例。

  (2)做好全县文化志愿者组织招募工作,打造1个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文化志愿服务项目。本系统的文化志愿者注册不少于300人,每年新增10%。

  4、推进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

  (1)进一步完善南县公共文旅云平台的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功能,整合利用全县公共数字文化资源。

  (2)加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优化总分馆服务网络,实现总分馆资源共享。

  (3)大力发展城乡流动文化服务。

  5、县图书馆服务效能建设

  (1)免费提供基本服务项目≥5个,并提供未成人及其他特殊群体服务和文化志愿服务,并向社会公示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等信息。

  (2)人均藏书量≥0.6册,年藏书借阅量≥10万册次,年人均新增藏书量≥0.013册件,年每万人参加读者活动人次≥1,每年增加读者量5%。

  (3)加强数字化图书馆建设,数字资源量≥3TB,年增长量≥10%,年数字文化资源访问人次≥10万人次。

  (4)每年开展阅读、图书推荐等相关活动不少于12次,特色品牌活动不少于4个。

  6、县文化馆服务效能建设

  (1)免费提供基本服务项目≥6个,并提供未成人及其他特殊群体服务和文化志愿服务,向社会公示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等信息。

  (2)每年举办各类赛事、演出、展览、培训、讲座等服务活动不少于10个,组织大型文化活动≥4个,实体馆服务人次年均逐年增长。

  (3)加强反映时代主旋律的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每年创作各门类艺术作品≥5个,开展基层文艺创作推广活动≥4次。

  (4)加强数字化文化馆建设,数字资源量≥3TB,年增长量≥10%,年数字文化资源访问人次≥10万人次。

  (5)加强对国家级非遗项目南县地花鼓的传承与发展,每年举办南县地花鼓培训班≥4期,培训南县地花鼓学员≥200人次;继续挖掘县域内特色非遗项目,积极申报省、市级非遗项目和省级、国家级传承人。

  (十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落实县文化部门的各项文化政策,按国家颁布的标准建设乡镇、村(社区)级文化阵地,逐年增长乡镇人均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积极开展文化活动,培育乡村文化队伍,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工作任务:

  1、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建设。

  (1)乡镇综合文化站有300平方米以上独立站舍、600平方米以上文化活动广场,站内设置有书刊阅览室、文化活动室、教育培训室、管理与辅助室。

  (2)乡镇综合文化站有3人以上专(兼)职文化专干,且具备组织公共文化活动等多方面的服务技能。

  (3)乡镇综合文化站实行免费开放,常设免费活动项目≥5项,免费开放项目和开放时间需向社会公示,免费开放时间每周≥42小时、每年≥300天。

  (4)乡镇综合文化站站办图书馆(室)藏书≥3000册,年藏书增长量≥200册。

  (5)紧扣重大时事,积极开展各项文化活动,全年开展大型文化活动≥1次、小型文化活动≥5次。

  (6)积极组织乡镇、村文化队伍业务培训每年≥1次,组织南县地花鼓培训每年≥1次。

  (7)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志愿者注册不少于20人,且每年新增10%。

  (8)全县所有乡镇设置图书馆分馆和文化馆分馆,所设分馆实现资源互通,提供数字文化服务。

  (9)积极推进乡镇综合性文化广场及文化活动设施建设。

  (10)配合县非遗保护中心对国家级非遗项目南县地花鼓的传承和发展,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地花鼓等各类非遗培训,组建地花鼓表演队伍≥4对。

  2、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效能建设。

  (1)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七个一”标准建设,即一个文化活动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简易戏台(有条件的建设),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

  (2)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需配备1名由公共财政补贴的专(兼)职文化管理员。

  (3)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行免费开放,常设免费活动项目≥3项,免费开放项目和开放时间需向社会公示,免费开放时间每周≥42小时、每年≥300天。

  (4)结合各村(社区)特色文化,积极开展“一乡一村一品”文化品牌建设。

  (5)每年组织群众文化活动≥3次,开展1次特色品牌活动。

  (6)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置图书馆分馆和文化馆分馆的比例>30%,所设服务点实现资源互通,提供数字文化服务。

  (6)积极推进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文化活动广场建设。

  (7)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志愿者注册不少于10人,每年新增10%。

  (8)积极参加县非遗保护中心组织的各类培训,组建地花鼓表演队伍≥1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根据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和组织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构的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沟通,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五年行动顺利开展。要落实好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构的作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考核体系,扎实推进落实。

  (二)加强资金保障。要落实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推动财政完善保障机制,把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纳入财政预算。要统筹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全面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助、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措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水平。要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

  (三)加强绩效管理。将我县完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成效纳入县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范围,对照本行动任务特别是《南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重点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组织对各乡镇及相关县直单位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县财政可参照市州财政做法予以支持。对到2025年未完成五年行动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附件一:南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二:南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重点评价指标

  附件一:南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顾  问:罗  讯    县委书记

  组  长:钟剑波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心镜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  刚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曹国泉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建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  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石  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金辉    县政协副主席、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

  成  员:何树林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贺文斌    县委办副主任

  谭  芳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文联主席

  龚  克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书记

  周建中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叶大军    县财政局局长

  任友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曹  阳    县教育局局长

  申丽萍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卿  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洪少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畅    华阁镇镇长

  冷鹏辉    明山头镇镇长

  欧阳梅花  乌嘴乡乡长

  李  乐    青树嘴镇镇长

  徐文超    茅草街镇镇长

  张  凯    三仙湖镇镇长

  余  意    中鱼口镇镇长

  陈  楚    南洲镇镇长

  覃湘桂    浪拔湖镇镇长

  肖  彬    麻河口镇镇长

  代  真    武圣宫镇镇长

  陈立军    厂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领导小组下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由陈希兼任办公室主任,龚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附件二:南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重点评价指标

  一、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指标

序号

指标

指标说明

评价方式

责任单位

1

人均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平方米/万人)

1.公共文化设施面积总和与常住人口之比(平方米/万人)。

2.公共文化设施包括文化文物和旅游部门主办或实行行业管理用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的文化单位,主要包括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文化馆(站)、公共美术馆、艺术表演场馆、非遗馆、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还包括村(社区)建设的用于居民文化活动的公园文化广场、社区文化广场及室内文化活动场所。

3.增量指与上一年度相比,当年度新增加的人均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与上一年度人均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之比。

(在建中的设施是指已经立项、纳入预算、完成设计并已经开工建设的设施。可以计算入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中。)

根据本年度与上年度的存量与增量进行评价,存量占比70%,增量占比30%。

文旅广体局

财政局

住建局

自然资源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2.公共文化设施的开放时间不得少于省规定的最低时限。

3.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文旅广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3

每万人公共文化机构开展活动次数(次/万人)

1.当年度公共文化机构开展的活动总次数与常住人口之比(次/万人)。

2.公共文化机构开展的活动指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开展的各类文化活动。

根据本年度与上年度的存量与增量进行评价,存量占比70%,增量占比30%。

文旅广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4

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量(册/人)

1.公共图书馆总分馆藏书量与常住人口之比(册/人)。

2.藏书量包括地(市)、县(区)两级图书馆、乡镇(街道)图书馆、社区(村)图书室的总藏量;其中乡镇(街道)图书馆的藏书要求进入公共检索系统。

3.增量指与上一年度相比,当年度新增加的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量与上一年度之比。

根据本年度与上年度的存量与增量进行评价,存量占比70%,增量占比30%。

文旅广体局

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5

公共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流通次数(次/册)

1.当年度公共图书馆藏书借阅总次数与公共图书馆藏书量之比(次/册)。

2.藏书量包括地(市)、县(区)两级图书馆、乡镇(街道)图书馆、社区(村)图书室的总藏量。

3.增量指与上一年度相比,当年度公共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流通次数与上一年度之比。

根据本年度与上年度的存量与增量进行评价,存量占比70%,增量占比30%。

文旅广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6

公共图书馆人均进馆次数(次/人)

县级公共图书馆(包含分馆)当年度进馆总人次与常住人口之比。

根据本年度与上年度的存量与增量进行评价,存量占比70%,增量占比30%。

文旅广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7

公共图书馆人均持证读者占比

1.公共图书馆当年度持证读者数量与常住人口之比。

2.持证读者数量指通过各种证件(借阅证、身份证等)接受过图书馆服务(含到馆服务和非到馆服务)的读者数量。

3.关于实行一卡通证的持证读者计算方法:(1)总分馆实行一卡通证的馆,分馆办的证算总馆的。(2)一个区域内两个以上的图书馆实行一卡通证的,本馆的持证读者除本馆所办的一卡通证数量外,还包括其他馆办的属于本辖区常住人口的一卡通证。

根据本年度与上年度的存量与增量进行评价,存量占比70%,增量占比30%。

文旅广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8

文化馆实体馆服务人次

在实体馆举办各类赛事、演出、展览、培训(含讲座、辅导)等服务覆盖的总人次。

根据本年度与上年度的存量与增量进行评价,存量占比70%,增量占比30%。

文旅广体局

9

本地年度开展大型文化活动次数

指年度在本区域内由文化馆主办或承办,观众参加人数(不含工作人员)达到300人次以上、涉及面较广的展演、展览、展示等活动。

根据本年度与上年度的存量与增量进行评价,存量占比70%,增量占比30%。

文旅广体局

财政局

10

开展基层文艺创作作品推广活动年度次数

1.指文化馆举办的、将基层文化馆(站)创作的各类文艺作品、特别是获奖作品面向社会进行推广的活动(包括比赛活动等)数量。

2.“次”指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对不同作品所进行的推广活动。

根据本年度与上年度的存量与增量进行评价,存量占比70%,增量占比30%。

文旅广体局

县文联

财政局

县融媒体中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

每万人拥有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量(TB/万人)

1.各级公共文化机构数字文化资源总量与常住人口之比(TB/万人)。

2.公共文化机构数字资源量指公共图书馆、群众文化机构的自有数字资源和购买的数字资源。

根据本年度与上年度的存量与增量进行评价,存量占比70%,增量占比30%。

文旅广体局

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2

数字文化资源访问人次占比(次/人)

1.当年度公共数字文化资源访问总人次与常住人口之比(次/人)。

2.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自有管理运营的数字化服务平台(包括APP、公共文化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数字化服务平台,以及公共文化一体机等数字化设备)的数字资源的总访问量。不包括通过第三方平台发布资源获得的访问量。

根据本年度与上年度的存量与增量进行评价,存量占比70%,增量占比30%。

文旅广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3

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数

1.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数量与常住人口之比。

2.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指在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事业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以及政府购买公益性文化岗位人员。

根据全省二类县和益阳市的平均水平进行评价

文旅广体局

人社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4

百万人口注册文化志愿者数量

1.本地注册文化志愿者数量与常住人口之比(人/百万人)

2.注册文化志愿者指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登记确认的文化志愿者。

根据本年度与上年度的存量与增量进行评价,存量占比70%,增量占比30%。

文旅广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5

百万人口群众文化团队数量

1.群众文化团队(含图书馆、文化馆站指导联系团队)与常住人口之比(个/百万人)。

2.群众性文化团体:包括由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指导联系的群众性文化团体,比如读者会、文艺团体、老年大学、群众业余文艺团体。

根据本年度与上年度的存量与增量进行评价,存量占比70%,增量占比30%。

文旅广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6

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占比

1.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总额与当年度文化事业费投入总额之比。

2.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包括委托运营、委托承办活动、购买岗位服务等。

根据本年度与上年度的存量与增量进行评价,存量占比70%,增量占比30%。

财政局

文旅广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7

县域文化馆、图书馆分馆数量

在县域内年度设置文化馆图书馆分馆数量。

根据本年度与上年度的存量与增量进行评价,存量占比70%,增量占比30%。

文旅广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指标

保障项目

指标

完成年度

责任单位

组织保障

制定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规划。

2021年

县委办、县政府办、文旅广体局

制定本行政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21年

县委办、县政府办、文旅广体局

调整本行政区域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2022年

文旅广体局

制定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指标。

2022年

县政府办、文旅广体局

制定本行政区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地方标准。

2023年

县政府办、文旅广体局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机构考核评价制度和公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开。

2023年

县政府办、文旅广体局

建立健全本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议事(每年至少一次)。

每年

县委办、县政府办、文旅广体局

经费保障

政府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落实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资金。

每年

财政局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县市区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发展规划。

每年

发改局

人才保障

县级以上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按照职能职责、国家有关要求和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量配齐工作人员。

每年

人社局

财政局

文旅广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综合文化机构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配备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组织公共文化活动等多方面的服务技能。

每年

政府购买社区(村)文化活动中心(室)公益岗位每社区(村)不少于1个。

每年

县级以上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社区(村)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每年

人社局、文旅广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时间

项目预算

责任单位

1

南县图书馆、文化馆新建项目

按照国家一级图书馆、文化馆标准建设。图书馆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包含核心书库、各类书库、阅览室、少儿活动室,多媒体培训室、会议室、地方资料室等。包括图书馆设施设备的购置、数字图书馆全套设备。文化馆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包含排练厅、艺术展厅、小型剧场、地花鼓演艺中心、各类培训室、非遗展厅、文艺活动厅等。包括文化设施设备的购置、数字文化馆全套设备购置。

2022-2023年

1.5亿元

文旅广体局

发改局

财政局

自然资源局

2

南县剧院(演艺中心)新建项目

按照中型剧场(容纳1500人)标准建设,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包含中型舞台、演出级LED屏、灯光、音响、演员化妆室、休息室、停车场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023-2024年

1.2亿元

文旅广体局

发改局

财政局

自然资源局

  四、公共文化服务公众满意度测评

  每年年底由县文旅广体局牵头组织进行公共文化服务公众满意度测评,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需积极配合完成测评工作。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文化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规范性文件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茅草街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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