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营业性演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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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审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涉及营业性演出审批服务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事项名称 营业性演出审批。 设定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五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 ;对不符合本条例第 二十五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条件 1.有演出经营场地和参加演出的表演团体和演职人员; 2.有举办单位; 3.有举办演出所需要的资金和设备。 办理材料 一、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须提交下列材料: 1、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名称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 2、演出时间、地点、场次; 3、节目及视听资料。 二、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活动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2、公安部门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3、承建单位对临时搭建的舞台、看台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三、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港澳台演出活动的除提交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资金安排计划书和资金证明; 2、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两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经历的证明文件; 4、近2年内无违反《条例》规定的书面证明。 办理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走马湖路198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文体局H区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 09:00~11:50,下午 13:00~17:00 联系电话 0737-5221361 办理流程 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现场查询: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走马湖路198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文体局H区 电话查询:0737-5221361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公共文化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 ||
公开主体 |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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