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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法律工作者违规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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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法律服务
一级事项 依法行政 二级事项 行政处罚
公开时限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公开主体 南县司法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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