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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县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 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南委振领办发〔2021〕5号

中共南县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

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县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

实 施 方 案

为防止返贫、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根据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益阳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为主线,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完善常态化排查比对、动态化监测、精准化帮扶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形成快速发现、及时监测、动态管理、精准帮扶、动态清零的防贫监测帮扶体系,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

二、工作目标

通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确保不出现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工作重点

(一)监测范围和对象

1.监测范围。全县所有农村人口。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收入计算方面,按照其履行程序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纯收入的总和除以家庭人数计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根据上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每年进行动态调整。2021年,省级确定的监测范围以家庭人均纯收入6500元为基准线(收入基准线是确定监测对象的重要参考指标,但不是唯一标准)。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但目前还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相关保障措施和待遇的人口也一并进行监测。返贫致贫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等,按照省直相关行业部门确定的各类风险预警标准进行监测。

2.监测对象。监测对象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监测范围基准线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人口为准,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测对象分为三类:①脱贫不稳定户。指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②边缘易致贫户。指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③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年人均纯收入超过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各类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坚持实事求是、应纳尽纳,监测对象不设规模限制,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认定。所有监测对象都是帮扶对象,都要通过帮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二)监测方式和程序

1.监测方式。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方便群众的要求,细化完善以下三种监测方式,符合条件的履行认定程序。一是农户自主申报。包括向乡村干部或当地村委会申报,或通过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 APP、“12317”咨询服务热线电话等渠道,接受农户个人或他人代为申报。二是干部走访排查。依靠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进行全覆盖排查。每年开展集中排查不少于两次。三是部门筛查预警。进一步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部门筛查预警机制,按照“部门筛查、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的程序,定期按照省直有关行业部门会同省乡村振兴局共同研究制定的标准开展筛查预警,反馈乡村核实。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对接机制。各行业部门对其推送的本部门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时,拓展社会监督发现渠道,及时掌握分析网络平台、媒体反映、信访举报等信息。

2.识别程序。对新增监测对象,履行以下认定程序:

第一步:提交申请。农户家庭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可自行向村委会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签署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财产等信息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申请及承诺授权书》(附件1);对于通过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发现的,由村干部或驻村工作队入户指导农户向村委会提出,并填写附件1。对原系统中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有返贫致贫风险重新标注为三类监测对象的,也须填写附件1,授权有关部门依法查询家庭财产等信息。

第二步:入户核实。对提出申请并签署委托书的农户,乡镇要及时组织入户调查核实,入户调查核实组由乡镇干部、村干部、驻村(包村)干部组成,每组不少于2人,通过询问、查看、计算、核实等方式,充分了解农户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生产经营状况,采集农户相关信息。农户应当如实说明家庭情况,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信。入户调查核实时,由调查人员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附件2)。

第三步:村评议公示。由驻村(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申请农户所在村民小组的党员代表及组长组成评议组,召开评议会议。根据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对照监测对象纳入条件逐户评议。对评议会确定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由村委会在群众集中地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审批表》(附件3),并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乡镇。

第四步:乡镇审核。乡镇对村级上报的拟定监测对象入户调查情况和村级评议情况进行审核,并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填写附件3,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报县乡村振兴局。

第五步:县级比对审定。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对拟定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确定监测对象正式名单,填写附件3,反馈相关乡镇组织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三)标注风险消除

1.风险消除标准。以下风险全部达标、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①根据返贫致贫风险采取的针对性帮扶措施有效落实;②“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③收入持续稳定;④大额刚性支出稳定解决。

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对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监测对象,不得标注“风险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标注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

2.风险消除程序。对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农户,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认定标注。

第一步:村提出名单。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平时跟踪掌握以及监测帮扶联系人反馈的情况,对本村监测对象逐户研判,在排除存在丧失劳动能力、风险稳定消除较弱、存在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等情况的监测对象后,提出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名单。

第二步:入户核实。入户调查核实组由乡镇干部、驻村(包村)干部、村干部组成,每组不少于2人,对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情况进行核实,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表》(附件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评估表》(附件5),核实组成员与监测对象分别在表上签字。

第三步:村级民主评议。由驻村(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申请农户所在村民小组的党员代表及组长组成评议组,召开评议会议。参会人员对照风险消除标准,对帮扶成效情况,逐户开展评议,并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字。将评议通过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表》(附件4),在村内群众集中地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村“两委”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风险消除标准的,填写附件5,并形成拟消除风险对象名单上报乡镇。

第四步:乡镇审核。乡镇组织对拟消除风险对象风险消除情况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实地核验,形成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复核名单,填写附件5,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报县乡村振兴局。

第五步:县级审定。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会商研判,对乡镇上报的拟消除风险名单进行审定。其中,对特困供养、低保和存在多种风险的监测对象重点审查。在此基础上,确定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正式名单,填写附件5,并组织在系统内标识“风险消除”。

(四)加强动态管理。坚持“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原则,常态化开展监测对象识别、人口自然增减、落实和跟踪帮扶措施、成效及风险消除,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每季度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帮扶效果评估,镇村两级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人员、监测帮扶联系人要在纳入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一头一尾”两个环节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平时注意及时更新数据。

四、精准帮扶

(一)强化政策支持。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使用行业政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二)强化精准施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要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因人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1.产业帮扶。对因缺乏产业或产业失败纳入的监测对象,继续通过安排产业帮扶资金、提供扶贫小额信贷、组织生产经营技能培训等,参与当地农业产业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通过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收。对因自然灾害、市场因素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引导支持其参加农业保险,加大农资供应力度,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有针对性地实施消费帮扶,解决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等难题。

2.就业帮扶。对因就业不稳纳入的监测对象,持续推进省际、省内劳务协作,加大劳务对接和稳岗服务力度,确保外出务工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对监测对象跨区域跨县就业的,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对吸纳当地监测对象稳定就业的企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用人单位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政策。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聘用监测对象务工,加大监测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落实培训补贴;新增乡村公益岗位,优先安排监测对象上岗。

3.健康帮扶。对因病纳入的监测对象,按照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落实帮扶措施,确保监测对象不因病返贫致贫。

4.教育帮扶。对因学纳入的监测对象,家庭子女纳入控辍保学重点监测范围,持续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参照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家庭教育帮扶政策,将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纳入我省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范围,全面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阶段帮扶资助政策。对就读职业(技工)学校的监测对象,全面给予“雨露计划”补助。

5.综合保障。对因无劳力纳入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保、养老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对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纳入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残疾人、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按规定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后暂时无法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鼓励市县通过各类救助帮扶基金或社会帮扶措施予以解决。

6.住房安全保障。对因住房安全出现问题纳入的监测对象,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闲置房屋等多种途径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确保监测对象住房安全。

7.饮水安全保障。对因饮水安全出现问题纳入的监测对象,通过建立健全饮水安全设施运行长效机制,及时解决季节性缺水问题,及时维修更换管道,落实应急供水预案,确保监测对象饮水安全。

8.扶志扶智。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选树推广自强不息、稳定增收致富典型,积极推广“红黑榜”“道德银行”、星级文明户、积分制等先进做法。对表现优秀的监测对象,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不断激发监测对象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

(三)强化结对帮扶。从市县、乡镇干部和驻村工作队中选择有帮扶能力的干部作为监测帮扶联系人,对所有监测对象户开展结对帮扶。其中,对脱贫户可沿用原结对帮扶干部。监测帮扶联系人负责走访了解监测对象家庭情况、制定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监测对象风险不消除,帮扶责任不脱钩。

(四)强化过程管控。监测帮扶联系人要定期上门走访,落实帮扶措施,了解监测对象生产生活情况,及时掌握动态变化。对风险级别呈上升趋势的,要详细分析风险上升的原因,并会同乡(镇)、村两级加大帮扶力度,提高帮扶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严格防范返贫致贫。

(五)强化社会帮扶。鼓励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测帮扶。充分发挥社会帮扶资金优势,主动覆盖财政资金帮扶“盲区”。继续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对接满足监测对象的有效需求。坚持实施“万企兴万村”活动,组织引导民营企业精准对接监测对象实施消费帮扶、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

五、工作要求

(一)理清思路,统筹推进夯实基础。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要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底线任务,要进一步理清思路,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调度,要把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专题研究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明确工作原则,强化工作措施,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防止返贫集中排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充实防返贫监测信息员队伍,科学安排帮扶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全力以赴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二)健全机制,齐抓共管聚集合力。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强化乡(镇)、村防返贫监测队伍建设,动态了解掌握监测对象家庭生产生活变化、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状况。要建立“县为主体、乡村实施、部门配合、帮扶工作队齐参与”的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体系和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响应机制。相关行业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及时配套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的实施意见和办法,做好行业数据归集、信息比对、动态监测、筛查预警,及时反馈预警信息和比对结果,督促指导基层开展信息核查。认真组织开展防止返贫集中排查,落实行业帮扶责任。定期集中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研究应对措施,共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三)严格评估考核,压实责任督促落实。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重要内容,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年度成效与历年成效相结合,各级各类检查、督导、明察暗访、成效考核与发现问题整改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到实处。加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规模性返贫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申请及承诺授权书

2.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审批表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表

5.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评估表

6.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和

指标解释

附件1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申请及承诺授权书

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市(州)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村民小组。家庭口人。我家因                          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填序号,填写⑭“其他”需写明具体原因),特申请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本人自愿承诺:

1.申报的家庭成员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学生在校证明、残疾证、医疗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保证真实无误,如有任何不真实的地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愿意接受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入户核实调查、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等规范管理。

3.授权相关部门依法核实家庭存款、车辆、住房、工商注册、财政供养等相关信息。

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说明:

1.“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

①监测户当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500 元;

②住房安全保障风险;

③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风险;

④饮水安全风险;

⑤家庭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风险。

2.风险类型

⑥因病;⑦因学;⑧因残;⑨因自然灾害;⑩因意外事故;

⑪因产业项目失败;⑫因务工就业不稳;⑬缺劳动力;⑭其他。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扶贫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其他政策文件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南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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