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树嘴镇关于印发《2021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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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树嘴镇关于印发《2021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 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村、部门、驻村工作队: 《2021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现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县青树嘴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2021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 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对照省、市《2021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以中央、省、市反馈问题整改为主线,坚持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全面查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推进整改,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精准的思路、更加务实的措施、更加超常的力度,把整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确保我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走在省、市、县前列。 二、整改问题及措施 按照中央、省、市反馈和县级督查、考核等发现问题,共梳理4大类23个具体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 (一)中办、国办《通报》指出问题及整改措施 1.有的行业部门衔接配套措施出台较晚,影响政策执行效果。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调整优化“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等过渡期帮扶政策,增强政策连续性有效性。 2.有的地方脱贫劳动力就业稳定性不强,零工占比较高,收入也不够稳定。就业务工时间6个月以上的人数同比下降。 整改措施:加大对失业脱贫劳动力的监测预警和就业帮扶,利用“湘就业”等信息平台,帮助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确保县外务工对象年务工时长6个月以上的人员稳中有增。 3.监测标准把握不精准,存在用纳入低保替代纳入监测的倾向,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情况关注不够,脱贫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出现单项风险时,不纳入监测。 整改措施: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行动”,组织党员干部进村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坚决杜绝“应纳未纳、体外循环”问题。根据上级要求,以下“五种情形”必须纳入监测对象:①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中,家庭成员有大病、在校生(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及以上)的整户低保户;②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中,被住建部门认定为C、D级危房,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的;③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2022年为6900元),家庭成员有大病、重残,且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农户;④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且家中有3个及以上在校生(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及以上)的农户;⑤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家庭,“三保障”及安全饮水保障不到位,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的。除以上五种情形以外,对其他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且符合监测对象纳入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统筹低保户、危房改造户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识别工作,拟新增为低保对象或危房改造对象的,凡符合防返贫监测条件,均同时识别为监测对象。进一步简化监测对象识别程序,缩短认定时间。从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对比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制定帮扶计划与监测对象认定同步开展。 (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中农组发〔2022〕22号)反馈问题和省级层面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 4.对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不少新到岗干部缺乏“三农”工作经验,存在想干不会干的问题。 整改措施:督促乡村振兴干部主动学习,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通过学习提升干部素质修养,增强干事能力。 5.有的新驻村干部进入角色较慢,有的存在“走读式”驻村现象。个别村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在全面明确工作职责,规划领导乡村振兴工作的能力上有待提高。一些村的第一书记不熟悉工作业务,不能全面准确回答八项工作职责内容,在规划布局、组织协调全局工作方面能力不强,存在只注重产业发展,忽视乡风文明和乡村治理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深入了解村情、民情,熟练掌握防返贫监测、稳岗就业、资金项目管理等常态化工作,每月依照《驻村工作提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全年实现帮扶村走访全覆盖要求,督促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对监测户和在家的脱贫户每月至少走访一次,对不在家的脱贫户每月通过电话或微信取得联系,联合村支两委对一般农户逐一上户,最终完成年内走访全覆盖目标。 6.部分脱贫户特别是低收入脱贫户持续增收压力大。国家乡村振兴局防止返贫监测数据显示,湖南省部分脱贫户收入增长缓慢,有41.9%的脱贫人口2021年人均纯收入增速不到全国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1.6%)的二分之一,不到全国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16.9%)的三分之一。抽查的脱贫户中,存在2021年人均纯收入同比不增反减的现象。 整改措施:(1)支持带动脱贫人口就业较多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完善产业联农带农机制,着力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发挥好省外劳务对接机制作用,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和帮扶车间优惠政策。(2)加强脱贫群众增收监测预警,利用防返贫监测信息员、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和帮扶联系人等力量,实行每季度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增收情况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是否有增收渠道、就业稳不稳、收入水平等。(3)实施脱贫群众稳定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对稳定脱贫户,给予产业、就业等针对性帮扶,提升脱贫质量;对重点监测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行结对帮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到2025年,力争人均纯收入达到1.2万元。(4)完善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将脱贫户、监测户融入产业链各环节,通过资产折股量化获得入股分红、生产托管获得固定收入、订单农业保底回收农户产品、参加务工获得工资报酬等方式,增强联农带农效益,调动群众积极性。(5)用好小额信贷政策,帮助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到户类产业项目。 7.脱贫地区产业基础普遍薄弱,技术、设施、营销、人才等存在明显短板,产业链和价值链较短,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较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不高,产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地方产业链短,村集体经济薄弱。很多脱贫户每年仅享受少量分红,获得感不强,对合作社具体产业内容和收益分配形式不了解,脱贫主要依赖外出打工。 整改措施:(1)支持脱贫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发展,优化项目定位、项目储备、项目申报、项目落实等机制,加快缩小发展差距、收入差距,扎实促进共同富裕。(2)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入实施《益阳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加强对脱贫村和村集体经济发展“薄弱村”的指导力度,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地确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和路径,增加村集体收入。(3)督促引导衔接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完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8.一些地方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带动农户增收能力较弱。 整改措施:组织开展产业帮扶协议履行情况“回头看”,对目前仍在实施期限内的产业帮扶协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督促帮扶主体兑现帮扶协议,确保脱贫人口收益不受损。 9.有的地方帮扶车间、公益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数量下降。 整改措施:(1)鼓励用工单位为脱贫劳动力购买工伤保险,增强就业脱贫人口发生工伤事故的保障。(2)保持乡村公益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强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革命等项目建设,在这些项目中,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带着就业走”,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前提下,尽可能提供更多务工岗位,优先吸纳当地建档立卡脱贫户、防返贫监测户及受疫情灾情影响滞留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3)继续开展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监测调度。通过各村交叉检查的方式,开展务工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核查。 10.监测户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有的地方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一兜了之”,开发式帮扶措施落实不够。 整改措施: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行动中,根据返贫致贫风险类型,逐户制定针对性的具体帮扶措施。对于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户,首先要落实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要结合发展需求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促进持续稳定增收,确保稳定消除风险。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帮扶责任人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第一时间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尽快解决问题。 11.有的地方风险消除简单化,监测对象还没有稳定消除风险就被认定风险消除。 整改措施: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行动中,针对已消除风险的农户再走访再排查,核实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的,进行回退,对又出现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纳入,并逐一落实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消除退出标准和程序,坚决防止盲目追求风险消除率。风险消除后一年内,每季度由镇、村干部对监测对象开展一次“回头看”。 12.部分地方医疗保障政策还需持续巩固。2022年起,医疗保障由原来的脱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财政兜底六重保障政策,回归执行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将升高,按照现行帮扶措施应对风险压力较大。 整改措施:建立常态化风险监测。依托监测平台,做好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主动发现机制、动态监测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精准帮扶机制。对将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和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其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酌情予以救助。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较重(超过当地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左右)且有返贫致贫风险的,经规范的申请、审核程序,给予再救助,确保不发生因病返贫致贫现象。 1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精神文明建设还需深入。垃圾处理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群众在结婚彩礼方面存在攀比现象。 整改措施:(1)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细化年度重点任务,逐项推进落实。(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3)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加大文明村镇创建力度,宣传推介村级“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以镇、村为单位细化村规民约约束性措施,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开展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殡葬改革,扩大改革成果。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 14.个别项目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有的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项目的资金占比偏低。 整改措施:(1)规范资金项目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和省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模板》,确保资金项目用好建好管好。(2)持续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落实项目资金支付程序和制度,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3)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加强项目资金报账、拨付等环节的管理,不得“以拨代支”抬高支出进度。 15.存在粮食面积下降的问题。 整改措施:(1)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继续实施双季稻生产“五包”责任制。(2)坚持示范引领,抓好双季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核心片创建,打造粮食生产示范样板,确保圆满完成县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3)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守好量、质“双红线”。(4)完善日常巡查、举报监督、督查督办等系列制度,严厉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处置,确保惩处一处,警示一方,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三)市级督查、考核等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 16.我市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41元,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2416元,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偏低。 整改措施:(1)坚持把增加脱贫人口收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措施来抓。深入探索产业发展与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产业联农带农机制,着力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水平。进一步提升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固有资产收益,创新受益模式,实现财产性收入稳步增长。进一步抓好脱贫劳动力、防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2)加强基础性工作和数据采集。在防返贫监测集中排查中,注重数据采集的真实性,严格落实“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干部要逐户上门,认真详细的了解脱贫户家庭状况,确保务工收入算满、经营性收入算足、各类补贴补助补偿资金算清,做到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算实算满,账实相符(脱贫户家庭纯收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 17.部分地区水质难达标、水源不稳定、供水保障程度不高等情况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持续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监测,开展巩固拓展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监测一月一调度。 18.个别地方结对帮扶工作责任不实、力度不大、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措施:(1)帮扶要全面。对识别为监测对象的农户安排结对帮扶责任人进行帮扶。未消除风险的重点监测户,组织镇、村有帮扶能力的干部实行结对帮扶,采取明确一名结对帮扶责任人、制定一个帮扶计划、落实一套帮扶措施、执行一月一走访要求、填好一本帮扶手册的“五个一”结对帮扶模式;已脱贫户和已稳定消除风险的重点监测户,明确镇、村干部持续关注,每季度至少入户走访1次,每月通过电话微信联系1次。(2)帮扶要精准。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导致的单一风险,及时落实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风险较为复杂的,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落实综合帮扶措施,做到管用够用;对有劳动能力的,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帮助增收致富;对无劳动力的,及时纳入现行低保体系,并逐步提高低保水平。(3)帮扶要及时。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村级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及时制定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 19.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会治理还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1)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方式,运用积分制管理,激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社会公德维护等公共事务的积极性。运用清单制,结合实际建立安置区小微权力、工作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清单,规范基层组织运行。(2)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安置点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育和科学普及等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活动广场等平台,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移风易俗,开展安置点陈规陋习问题摸底排查,综合运用宣传教育、积分制、红黑榜、政策激励、法律法规等措施分类治理。(3)强化监测帮扶,把集中安置点作为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重点区域,持续强化监测帮扶。 20.医疗保障方面。部分脱贫户、监测户足额缴纳医保金存在困难。 整改措施:在医保集中缴费期间,对尚未积极主动缴费的逐一宣传动员到位,宣传动员中如发现有群众个人缴费确有困难,将人员名单反馈相关部门及时给予帮扶,确保参保率达到100%。 21.脱贫户和监测户基础信息采集不准确。国家防返贫监测帮扶平台采集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基础信息存在错漏,数据录入时无专人负责审核相关数据逻辑,导致平台多次反馈问题数据。 整改措施:(1)通过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核实脱贫户和监测户基础信息,排查核实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2)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排查责任人入户排查后,在信息采集表上签字认可,对采集的信息准确性完全负责;信息录入员将采集的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信息录入情况完全负责。(3)按照“谁联村、谁审核”的原则,镇联村领导要切实肩负起信息审核第一责任,组织人员对联点村录入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信息录入完成后,镇乡村振兴办根据下发的问题数据清单,认真开展问题数据清洗,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提升数据质量。 (四)县级督查、考核等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 22.驻村工作开展有差距。部分村驻村工作队或第一书记未按要求制定乡村振兴帮扶规划和年度计划;部分工作计划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部分村驻村工作队或第一书记没有达到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的要求;部分村驻村工作队或第一书记对本村情况不熟悉。部分驻村工作队或第一书记的后盾单位没有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 整改措施:进一步细化帮扶任务,强化管理培训,重点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及农村党建等工作,制定并严格执行乡村振兴帮扶规划和年度计划。 23.对县级部署的排查走访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和村排查表登记信息不严谨不细致,存在没有填写排查人员与日期等信息、多个农户的收支情况完全一致、农户签名和排查人员签名笔迹一致等问题;存在对部分农户因大病等较大刚性支出的情况不了解、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没有填写好针对性帮扶措施、帮扶流于形式等问题。 整改措施:(1)压实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驻村工作队、村干部排查走访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县级部署开展集中排查、入户走访、问题整改等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严禁“闭门造车”、敷衍了事、虚假排查,避免排查走访工作流于形式。(2)做实做细回溯排查工作,每季度由镇、村干部对监测对象开展一次“回头看”,每半年开展一次农村居民家庭返贫致贫风险全覆盖排查。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出台全镇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二)集中整改阶段(6月中旬至7月上旬)。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各村集中整改情况于7月5日前报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中旬至12月底前)。进一步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对已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已纳入常态化工作范畴的问题,久久为功,常抓不懈。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由镇乡村振兴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坚持系统谋划,面上问题统一部署、一体推进;点上问题一事一议、一案一策,切实增强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本次问题整改与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集中排查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的过程变成全面完成任务的过程。各村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问题整改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村对辖区内问题整改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内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乡村振兴专干是具体责任人。 (三)坚持标本兼治。根据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聚焦整改重点,紧盯关键环节,强化跟踪问效,将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特殊性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表层显性问题与深层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对集中整改期内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专项整治的问题,精准发力;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续整改,建立形成长效机制。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扶贫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其他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青树嘴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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