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三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批复
2019年07月15日
浏览量:141
次
来源:
作者: 刘文杰
南扶办联〔2019〕6 号
各相关项目单位:
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9年度第二批市级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益财农〔2019〕158号和《益阳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9年度第三批市级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益财农指〔2019〕83号文件精神,通过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定的程序将此两批资金共计80万元(其中第二批50万元、第三批30万元)分别拨付到我县9个乡镇的12个项目(见附表)。本次拨付的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需纳入各乡镇(村)的扶贫规划,由驻村工作队在扶贫规划内指导实施,并与扶贫项目库对接。
各项目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实行专账核算,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南县财政局
2019年7月15日
- 责任编辑:秦 俊
- 审 稿:李 辉
- 签 发:姚 伟
上一篇: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的批复[ 07-08 ]
下一篇: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支持非贫困县市区脱贫攻坚财政扶贫资金的批复[ 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