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纪委监委第二十期“爱莲学堂”暨干部警示教育会议召开

来源:南县纪委监委 作者:张 婷 发布时间:2020-09-11  点击数:

9月9日,县纪委监委第二十期“爱莲学堂”暨干部警示教育会议举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谌映民出席并讲话。

会上,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同志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条例》出台的背景及原因、突出的亮点以及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内容等方面进行深刻阐述。通过学习,纪检监察干部深化了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认识,更好服务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姜国文、赵开江案通报精神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原文传达了中央纪委下发的有关哈尔滨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姜国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和云南省纪委监委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

谌映民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好本职,立足职责定位,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抓住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洞庭清波”专项治理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不畏艰难勇向前,忠诚坚定、担当尽责;要练好本领,紧跟时代要求,保持学习劲头不放松,学理论、学业务、学修为,苦练本领,学思践悟,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要守好本分,不能有非分之想,要深刻汲取有关典型案件的教训,以之为鉴戒,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加强自我检视,自觉做实做好各项工作。

开讲前,与会人员还观看了《十分警醒》小视频课程,学习《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不准擅自处置问题线索或者涉案款物》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