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共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县监察局)部门预算

来源:南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南县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8-01-16  点击数:

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县纪委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⑴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县和中央、省、市在县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县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⑶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⑷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⑸协助县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⑹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风法规、制度。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县委组织部对乡镇纪委和县直局级单位纪检(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⑻承办市纪委、县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监察局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⑴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厅,市监察局和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领导全县和指导中央、省、市在县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⑵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县属企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⑶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做出行政处分。⑷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⑸研究政风政纪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订地方性行政监察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乡镇和县直局级单位监察室对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任免和培训。⑺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监察局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中共南县纪委、南县监察局于1993年5月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工作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基本职能。县监察局属于县政府序列,接受县政府和市监察局的双重领导。
截至2017年9月,县纪委、监察局共核定行政编制33个,事业编制5个,工勤编制2个。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6人(不含巡察办),其中,副处级领导干部1人, 正科级领导干部9人,副科级领导干部 9人,科员8人,试用期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全额事业编制4人。退休干部11人,其中享受副处级待遇退休干部1人,正科级退休干部8人,副科级退休干部2人。
2、机构设置
现有9个副科级内设科室及1个直属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和纪检监察信息中心(直属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纪委监察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的汇总情况,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6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1.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数增加16.98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6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69.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2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数增加16.98 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三)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1、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2、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1.3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53.5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7.7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公务接待费3.1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96.56万元,明细为:办案费36.16万元,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经费34.4万元,宣教培训工作经费16万元,反腐败协调小组及监察员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资本性支出8.1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空调、电脑和打印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8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2.87万元,上升25.4%。主要是公务交通补贴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列入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2018年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县级专项),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南县纪委监察局共有国有资产129.75万元。一是车辆数量2辆,价值37.37万元;二是家具用具及电器,价值92.38万元 。
5、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18年实现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覆盖,且20万以上的重点专项支出申报了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基本支出: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9、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财政拨款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政府经济科目和部门经济科目:根据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针对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与实际需要,分设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两套科目综合应用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会计核算等环节。
14、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楼堂馆所及装修支出等。
相关附表下载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3、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科目)—工资和福利支出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科目)—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科目)—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与项目支出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9、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0、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属县本级预算表格,本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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