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设置调整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共南县县委办公室 作者: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4-02  点击数:

南办〔2019〕12号

中共南县县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设置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县委同意,现将《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设置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县县委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设置调整方案

根据《南县机构改革方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南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设置和监督范围调整如下:

1.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办公室(县档案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档案馆(县史志编纂室)、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委党校、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统计局6家单位。

2.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组织部(中共南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县委老干部局、县公务员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妇女联合委员会、共青团南县县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6家单位。

3.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信息和数据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6家单位。

4.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工商业联合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5家单位。

5.驻县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政法委员会、县信访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司法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4家单位。

6.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总工会4家单位。

7.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5家单位。

8.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家单位。

9.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疾人联合会5家单位。

10.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益阳市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家单位。

11.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3家单位。

12.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农机事务中心、县水利局、县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5家单位。

13.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政协机关、县卫生健康局、县红十字会、县科学技术协会4家单位。

中共南县县委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