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南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 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2-1839630 发布机构 南县畜水局 发文日期 2022-08-2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2-1839630
发布机构 南县畜水局
发文日期 2022-08-2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调整南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

  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直相关单位:

  因2019年和2022年第二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未纳入当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范围,为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现对《南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方案》(南牧渔联〔2022〕1号)文件“奖励资金支出情况”作如下调整:

  一、奖补资金来源

  1、2019年第二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03万元(湘财预〔2019〕34号);

  2、2022年第一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65万元(湘财预〔2021〕253 号);

  3、2022年第二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8万元(湘财预〔2022〕132号)。

  共计496万元。

  二、奖补资金使用情况

  1、58万元划块拨付大通湖区。

  2、160万元统筹用于2022年生猪保险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3、48.3万元用于无害化收集点建设费用。

  4、90万元用于支持对南县生猪调出作出重大贡献的大型生猪规模养殖场补助(生猪产能调控对象)。奖励对象:2022年2-9月肥猪出栏数量排名全县前三,且能繁母猪存栏4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奖励标准:出栏肥猪0.3-0.8万头,存栏能繁母猪400-500头的养殖户奖励8万元,出栏肥猪0.8-2万头,存栏能繁母猪400-500头的养殖户奖励12万元,出栏肥猪2万头以上,存栏能繁母猪800头以上的养殖户奖励70万元,奖励上限70万元。奖励依据:生猪出栏产地检疫票据、生产台账。

  5、20万元用于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疫病防控措施升级建设奖励。奖励范围:防疫设施、洗消设施建设等。奖励标准:按投入建设资金的60%奖补,奖励上限10万元。奖励依据:现场核查、发票收据 。

  6、35万元用于养殖大户奖励。奖励对象:存栏能繁母猪50头-100头或存栏育肥猪300-500头的养殖户奖励0.8万元,存栏能繁母猪100头以上或育肥猪500头以上养殖户奖励1.5万元。奖励依据:现场核查、生产台账 。

  7、28万元用于乡村振兴支持生猪产业发展。奖励依据:生猪养殖户花名册。

  8、2.7万元用于6月16日-6月30日生猪出栏奖励。根据省厅于2022年6月17日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要求,2022年6月16日——6月30日期间出栏肥猪奖补。奖补标准:20元/头;奖补依据:检疫票证。

  9、30万元用于生猪加工流通环节奖补。奖补依据:加工台账、设施设备购置票据等。

  10、24万元用于生猪防疫经费。主要用于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冷库维修维护、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经费、印发有关生猪养殖技术宣传资料和培训资料等。使用原则:按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据实报销。

  资金列支情况见附件:南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出明细表。

                                         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南县财政局

                                                                                       2022年8月20日

  附件:

  南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出明细表

序号

事     项

金额(万元)

备注

1

划块拨付大通湖区

58

2

2022年生猪保险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160

3

无害化收集点建设费用

48.3

4

对南县生猪调出作出重大贡献的大型生猪规模养殖场补助

90

5

支持规模场疫病防控措施升级建设奖励

20

6

养殖大户奖励

35

7

乡村振兴支持生猪产业发展

28

8

6月16日-6月30日生猪出栏奖励

2.7

9

生猪加工流通环节奖补

30

10

生猪防疫经费

24

合计

49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