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079861 | 发布机构 | 南县城市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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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079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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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城市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20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行为
1. 违反规定乱罚款、乱查封、乱收费,存在违规异地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粗暴执法现象。
2. 违法违规设置或者滥用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标准不一致、“小错重罚”,不依法落实免罚、轻罚规定。
3. 存在不履行执法职责、拖延履行执法职责等情况 。
(二)违规行政检查行为
1. 违规下达检查指标,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
2. 不具备行政检查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违规实施行政检查,未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或超出本单位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范围实施检查。
3. 对同一企业多项检查未合并进行;未按要求优先采取“无扰检查”方式;检查时未出示行政执法证,市县不同层级对同一企业违规重复检查。
4. 实施检查时未向企业出示检查码和检查通知书,未书面反馈检查结果;多个执法机关对同一检查事项或对象未按规定采取联合检查。
5. 入企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等不合理行为。
(三)执法违纪行为
1. 执法人员接受相关企业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2. 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3. 以观摩、督导、调研、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存在“吃拿卡要”、徇私枉法等行为 。
二、线索反映方式
(一)电子邮箱举报
将问题线索发送至邮箱:100393021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涉企执法问题线索”。
(二)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737-581583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 - 12:00,下午14:30 - 17:30。
(三)来信举报
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书面材料邮寄至:湖南省南县南洲镇新颜街371号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收,邮编:413200 。
三、相关要求
(一) 请如实、准确反映问题,尽可能提供文字材料、图片、录音、视频等证据;提倡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核实情况。严禁捏造事实、恶意举报。
(二)我局将严格保护线索提供人的个人信息。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受理范围。
(三)本次线索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止。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问题线索。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对征集到的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处理,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优化南县营商环境。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