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885374 | 发布机构 | 南县城市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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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885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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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城市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4-25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南县某音乐餐厅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音乐餐厅正在营业,音乐餐厅开设有二个包厢和一个大厅,音响设备正在工作。我局函请益阳市南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音乐餐厅夜间营业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音乐餐厅西面边界夜间噪声社会生活环境监测结果为65.1dB(A),超出标准限值15.1dB(A) ,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查处情况
对照《声环境质量标准》(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类规定,该音乐餐厅营业所在地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环境噪声限值为50dB(A)。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
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群众举报,结合信访投诉台账,针对多次的举报的重点信访件进行突击检查,并针对其多次投诉未整改到位,且违法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震慑了其余心存侥幸的经营者,树立了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威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