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741607 | 发布机构 | 南县城市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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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741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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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城市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23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关于征求《南县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了规范停车行为和停车秩序,提升泊位周转率和利用率,加快车位流转。方便市民出行和停车,高效、便捷停车,提升市民满意度。提高城市交通通行能力和运行效率,提升城管效率、减少交警路面工作量等,助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文明城市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起草了《南县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现全文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请于2022年12月23日前,通过以下二种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南县南洲镇新颜街371号;邮编:413200),并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905916495@qq.com。
联系人:杨晶,电话:0737-5815833。
附件:《南县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1月23日
南县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私家车数量呈明显增长态势,城市静态交通问题日益突出,停车泊位量不能满足机动车的日益增长,造成“停车难、停车乱”和城市交通拥堵,影响了市民的出行和生活体验。针对这一现状,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同交警、信息中心等部门经过前期考察学习、调研论证,初步拟定我县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目的
规范停车行为和停车秩序,提升泊位周转率和利用率,加快车位流转。方便市民出行和停车,高效、便捷停车,提升市民满意度。提高城市交通通行能力和运行效率,提升城管效率、减少交警路面工作量等,助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文明城市水平。
二、项目建设背景与我县现状
(一)建设背景
1.2021年5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明确指出“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信息技术与停车产业深度融合,统筹推进路内停车和停车设施收费电子化建设”。
2.2021年12月21日,湖南省发改委、住建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我县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 2021年11月末,全县注册汽车总量约有 51400辆,其中城区约为20000辆。汽车拥有量还会持续增加,每年大约递增3000辆。
目前,全县已划线道路车位2010个,已建成公共停车场5个共520个车位,合计约2530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道路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部分车辆长期占用停车位,将公共资源变成私家车位,严重影响公共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使用公平化。
1、部分车位上的车辆成为“僵尸车”;
2、有些泊位的周转率低,利用率不高;
3、热点地段停车不规范,占用非停车区域乱停乱放,影响车辆有序通行;
4、有些商业区域、小区的闲置车位与车位不足的热点地段未整合共享。
三、建设思路
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建设一个城市级智慧停车平台,采用以中高位视频摄像机为主(摄像机尽量在城市现有路灯杆上安装,以避免城市道路开挖,保持城市市容,避免重复建设),部分不具备中高位视频实施条件的路段(如树木茂盛的道路)采用地磁设备+智能巡检车的方式,改造现有道路及停车场的停车泊位,并根据需要新增周边区域泊位。通过智能化改造道路泊位、对接公共停车场、采集各类停车设施基础数据,实现对整个城市道路停车位和停车场泊位资源的动态管理和调度,提供智慧停车数据统计分析,实现城市停车统一服务、统一管理,信息化数据可同时服务于政府管理部门,助力交通拥堵治理、城市治理。
四、建设规划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南县智慧停车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
(一)一期建设规划(2023年2月至2023年10月):结合城区交通秩序大整治、文明城市创建以及急用先行原则,对覆盖人群广、停车需求紧张的核心热点道路和停车场进行智能化改造,约有4005个车位(具体数量以实际运营的车位数为准),其中道路泊位3525个、5个停车场480个泊位,具体如下:
(二)二期建设规划:根据一期实际运营效果和下一步的实际停车需求,逐步对辖区内其它道路泊位和新建公共停车场进行智能化改造,同时将机关单位的停车场统一接入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具体数量以实际运营的车位数为准,建立全县停车位错峰共享停车系统。
(三)三期建设规划:根据一期、二期实际运营效果和下一步停车需求,统一接入新建的公共停车场以及商业配套停车场、小区停车场的停车数据,同时针对重点乡镇的热点道路和停车场进行智能化改造,具体数量以实际运营的车位数为准,真正实现全县城市停车“一张图”。
五、运营模式
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第三方专业智慧停车公司(以下简称中标方),与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中标方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保障停车建设运营一体化、快速迭代升级,确保运营的可持续性和良性健康发展。
(一)投资:由中标方负责筹集全部建设资金,一期项目预计投资约2287.22万元,包括中高位视频摄像头、地磁感应系统、视频桩、巡检车、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运营指挥中心、智慧停车APP等,以及相关工程施工。
(二)建设:由中标方负责智慧停车系统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调测上线。
(三)运营:由中标方在我县成立运营公司,招聘本地员工,采用人工和无感支付等方式负责收费和运营管理;在本地依法纳税;按照协议约定向我县指定机构支付管理费用并接受监督管理。
(四)移交:项目运营期满后,所投资的所有资产全部免费移交给我县指定机构。
六、实施主体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七、招标模式
拟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定第三方专业智慧停车公司,合作运营期15年(拟)。
八、停车收费标准(建议;以发改局拟定为准)
根据车位使用率和周边停车位需求情况,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分为两类价格进行管理,实行差别化收费。
(一)一类价格
免费时间:30分钟内免费停车,每天22:00至次日早上8:00免费停车。
收费标准: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收费标准为每小时3元。1小时之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每30分钟为1.5元;中型车辆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24小时最高限价24元。
(二)二类价格
免费时间:30分钟内免费停车,每天22:00至次日早上8:00免费停车。
收费标准: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元。1小时之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每30分钟为1元;中型车辆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24小时最高限价20元。
(三)停车场:
免费时间:30分钟内免费。
收费标准: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元。1小时之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每30分钟为1元;22:00至次日早上8点收费1元/小时,最高收费5元。24小时最高限价20元。
备注:对执行任务中的军车、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 环卫作业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九、上缴管理费(拟)
(一)第1-3年,根据年营业总收入的10-12%上缴。
(二)第4-10年,根据年营业总收入的15-17%上缴。
(三)第11-15年,根据年营业总收入的18-20%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