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741218 发布机构 南县城市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3-1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741218
发布机构 南县城市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3-1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中共南县县委、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县司法局精心指导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创新工作方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由局党组会议全面统筹、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队办、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法规股股长任办公室主任,作为日常工作执行机构。三是突出重点。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制定《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年底绩效考核,积极引导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活动。

(二)开展学法普法工作。为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作为,开展学法普法的相关工作。一是制定《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根据学习计划安排,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民法典》、《宪法》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引导领导干部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的带头人。三是组织开展2022年度学法考试。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网上学习,以饱满的热情迎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以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三个100%的优异成绩完成了2022年度普法考试,给年度普法工作打上了圆满的句号。四是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深化“法律六进”宣传,利用“宪法周”“法律日”等重要时机入村、社区、学校等地方开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以执法检查为契机,向行政相对人宣传法规政策,提升了群众的城市法律意识。

  (三)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工作。为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执法培训。一是开展本单位执法人员执法培训。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履行好执法职能。我局邀请律师事务所律师、“办案能手”对执法人员进行轮训。二是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根据省、市、县的工作安排,多次组织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县各级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三是开展乡镇执法人员培训。根据县政府对乡镇职能赋权工作的要求,我局对全县十二个乡镇部分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培训。通过培训学习,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法律文书。修订和完善了执法相关制度,对执法人员的行为、用语、着装进行了规范,进一步用制度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对我局的执法文书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了我局的执法文书。二是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局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程序,详细规定各项执法工作的程序和具体要求,确保执法办案“无错案、无败诉、无粗暴执法”现象的发生。为减少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全面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等规章制度,详细规定各项执法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做到执法信息在部门网站上公示,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并将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贯彻于执法过程始终,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截止2022年底,我局无因执法办案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完善办案台帐,做好基础工作。建立了信访台账、执法案卷管理台帐、执法文书台账。执法文书做到统一编号,统一登记。

  (五)加大执法力度,有效规范城市管理。一是深化市容市貌整治。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1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5万余人次,劝离流动摊点、整治出店经营8500余处。对人民医院、鸿雁湖广场周边流动摊贩,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肃查处占道行为,周边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二是加大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开展违法建设治理专项整治行动65次,出动人员804人次、车辆115台次、租用设备27台次,拆除存量违法建筑105处、面积18102.34㎡,拆除新发违建9处、面积452.56㎡。拆除各类违法建筑面积18554.9平方米。三是加强户外广告整治。组织对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摸底排查,已摸底楼顶广告92块、二楼及以上广告40块、高立柱广告2块、电子显示屏4块、落地广告3块、门店招牌17块、围墙围挡广告7块、总面积8678.75㎡,下达安全检测评估通知123份。四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办理城区渣土车运输报备278次、车辆2240台次。开展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已摸排320余家餐饮店,下发整改通知书260余家,其中立案查处44家、整改到位22家。制止露天焚烧行为130余起、390余人次,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5起,查处焚烧秸秆1起。五是加强交通秩序整治。在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进行交通疏导保畅,确保节假日期间执法无空档。查处侵占城市道路及违法停放车辆14820台次,配合交通、交警等部门开展交通顽障痼疾整治,县城区内主次干道交通秩序逐步规范。六是持续做好城市深度保洁。为积极推行垃圾分类试点,在3个示范片区建立了14个垃圾分类示范点,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转运城乡生活垃圾9.11万吨、10340车余次,转运餐厨垃圾1100吨、260车余次,清运率、转运率、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维修垃圾箱60余次、压缩站334次;修缮、更换垃圾分类桶共325个,更换果皮箱内胆140个。清除“牛皮癣”小广告总量达10多万处(件),清除率达到90%以上。七是以执法促管理。通过行政处罚、建筑垃圾处置、生活垃圾处置、国有土地存量违建处罚等非税项目,共计征收金额1615.96万元。通过以罚促管,有效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与品质。

  (六)进一步规范完善“案件抽查考评”工作。将各中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均纳入“案件抽查考评”的范围,案件考评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包括执法主体、违法事实、适用法律、执法程序及立案阶段、调查取证阶段、审查决定阶段、送达执行阶段、归档阶段等九个方面的具体考评内容。严格按照案卷评查标准对各中队的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对各中队办案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及时查漏补缺,使各中队办案质量、办案水平明显提升。

  (七)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跃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要求其参与到重大行政决策制定、重大案件的法制审核、合同把关等相关工作过程中,并全程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保障,确保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法、合法。    二、存在问题和2023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还有待加强。二是一些规章制度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有待根据实际情况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三是城市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队伍的管理能力、执法能力、服务能力均显不足,不能满足新形势、新时代对城市管理的新要求。四是行政执法程序不够规范。行政执法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问题,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不强,调查取证不够规范,对当事人的处罚没有严格按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五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六是行政执法案卷整理不及时,归档不到位。针对2022年存在的问题,2023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知法、懂法、守法社会氛围。

  (二)不断强化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形成合力。形成衔接有序、配合有力的合力监管工作机制,通过协作配合,提升城市管理方面法治建设的整体效绩。

  (三)夯实制度,有效增强执法规范性。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增强执法的规范性、防控廉政风险、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积极开展学法活动,把普法与工作实际相结合,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一是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培训,为法治建设提供政治保障;二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为法治建设提供能力保障。

  (五)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效能。一是加强内部督导。完善绩效考核综合评价和奖惩机制,着重对执法队伍在岗履职、行为规范和责任制落实等情况实施动态量化考核;二是强化外部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及关心城管执法工作的群众代表担任城管执法特邀监督员,切实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和执法行为,提高群众满意度。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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