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16-579983 | 发布机构 | 县城市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6-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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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16-57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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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城市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6-12-07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三创工作的要求,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切实改善南洲城区市容市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创造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针对县城区违章搭建棚亭的现状,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为目标,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为目的,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监管并举”的原则,拆除县城区主次街道所有违章搭建的棚亭,为创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拆除领导小组,由局长陈国奇任组长,蔡安翔、陈海龙、雷畅凯、程足良任副组长,涂光杰、涂海纯、陈辉、黄可军、孟军、余强、梅建斌、孟令军、谭剑、曹楚良等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涂光杰兼任办公室主任。陈辉、梅建斌、刘锋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对整治行动进行新闻报道及相关后勤保障。
三、拆违时间
4月20至6月10日,集中力量对南华桥头、三完小沿线、南洲西路、林荫路东、老正街、篾货街、西河街、好吃街、复兴街、东堤尾、沈公堤、泰济街等街道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6月10日至7月10日对运河路、赤亭路、和平街、房红路、官码头、官正街、业旺街、等路段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四、拆除方式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城投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小兵专业拆除公司进行现场拆除。(人员、专业拆除工具若干,具体由孟作勤和曹德海负责)。拆除费用由城投公司负责。
五、参加单位及工作职责
(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体人员):负责做好外围警戒,疏散围观群众;负责对对县城区违章搭建棚亭、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整治组织现场拆除。
执法局具体工作安排:整治、拆除工作分两个工作组,雷畅凯、陈海龙带一个组,人员由涂光杰、谭剑、孟军及城管大队一、三中队、规划执法大队二、四中队组成,由彭用军、胡珏对现场进行摄像,证据保全和存档。程足良、蔡安翔带一个组,人员由涂海纯、孟令军、余强、曹楚良及城管大队二中队、特勤中队、广告组、规划执法大队一、三中队组成,由涂继红、侯帅对现场进行摄像,证据保全和存档。
(二)县“三创”办(相关人员2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现场拆除及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联系。
(三)公安局(6人):负责协助控制人员及外围警戒,对阻挠强制拆违的强制带离现场。
(四)南洲镇(涉及到违章搭建棚亭路段所属社区各2人):负责现场劝解和协助维持秩序。
(五)县电视台(记者3人):负责现场摄像和新闻报道(具体由崔志文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同心协力、迎难而上、真抓实干、靠前指挥,积极做好本项工作。
(二)认真组织,科学分工,抓住重点,注重过程,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明确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队员到分管领导都要按照各自的管理区域,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达到整体的工作目标要求。凡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凡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依规查处。
(四)严谨细致,确保安全。现场指挥人员和各部门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保护高度警惕,时刻注意强拆安全问题,对妨碍强拆和无关人员,要进行劝解、教育和疏散,保证非工作人员不进入强拆工作面。
(五)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克服不敢执法和走过场现象,执法过程中做到刚柔相济,把握尺度,区别对待。在整治、拆违工作过程中,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六)依法处置,果断制止。在强拆过程中,对阻扰、谩骂、殴打工作人员的,对不听劝阻或寻衅滋事的,对采取恐吓手段或对立措施的,公安机关要果断处置,强制带离。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要速查速裁,依法拘留。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