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629698 | 发布机构 | 南县农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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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629698 |
---|---|
发布机构 | 南县农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2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1〕11号)和《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四级同创”工作的通知》(益农联发〔2021〕8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南县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打造农业农村“百千万”工程升级版,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四级同创”工作。现将2022年-2023年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明确创建任务。2022年-2023年,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创建项目的同时,全面启动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工作,全县共计划创建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县级农业产业强镇3个、县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5个,形成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四级同创”工作局面。
(二)落实创建举措。各镇(乡)要对标国家和省、市级创建要求,结合本乡镇农业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规划,扎实开展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工作;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2022年-2023年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农业特色小镇创建整体规划。2022年,继续实施县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创建认定工作;启动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县级农业产业强镇创建认定工作;制定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创建认定办法,对认定的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县级农业产业强镇、县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财政奖补扶持资金,并从已开展或认定的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中择优推荐创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
二、创建认定
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严格按照《南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南县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创建方案》《南县农业产业强镇创建方案》和申报文件要求,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评审认定。
三、创建管理
(一)提高政治站位。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是中央、省、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创建情况列入省、市、县“六大强农”行动年度绩效考核、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以及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指标,全县各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创建任务。
(二)积极推进创建。各镇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要围绕当地乡村农业特色产业资源和区位优势,加强组织指导,全力推进开展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镇乡要制定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长效扶持政策,切实加强创建管理指导,确保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请申报主体按要求形成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按顺序正反两面打印、胶装成册。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同时报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1****26@qq.com ,联系人:李志红,联系电话:150****5972),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5日;县级农业产业强镇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同时报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741****55@qq.com,联系人:涂赛军,联系电话:138****5658),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5日。
附件:1.南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
2.南县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创建方案
3.南县农业产业强镇创建方案
附件1
南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1〕11号)精神,扎实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数量
2022年,全县择优认定1个南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单位。
二、创建条件
(一)主导产业特色优势明显。主导产业为农业“一县一特”、“一特两辅”县域内重点扶持的主导特色产业,在全县乃至全市、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产业集中度高、上下游连接紧密、产业间关联度强:主导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比重原则上应达到50%以上;主导特色产业相对集中连片,种植业规模一般不少于2万亩,养殖业原则上肉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鹅、肉鸽出栏(出笼)分别不低于15万头、1万头、10万只,150万羽、50万羽、25万羽、2000万羽;产业园至少有1家以上(含1家)市级龙头企业。
(二)规划布局科学合理。乡镇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了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规划,明确了产业园发展布局和区域范围(布局在县域内2个及以上乡镇,不得整县或跨县创建);产业园种养、加工、物流、研发、服务等一二三产业板块已初具规模且相对集中、联系紧密;产业园专项规划与城镇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衔接,确保产业发展与生态宜居同步推进,促进园村一体、产村融合。
(三)建设水平区域领先。水、电、路、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产业园生产设施条件良好,高标准农田占比较高,标准化规模种养水平较高,主导产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较高。现代要素集聚能力较强,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高素质农民和专业人才队伍初步建立,吸引人才创新创业的机制健全。生产经营体系完善,规模经营显著,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园区建设主导力量。
(四)绿色发展成效突出。种养结合紧密,农业生产清洁,“一控两减三基本”全面推行并取得实效。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健全,动植物疫病虫害绿色防控符合要求,养殖业布局在适养区且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套齐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高于全市相关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效突出,绿色食品认证比重较高。
(五)带动农民作用显著。产业园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发展合作制、股份制、订单农业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有保障。在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对接市场、抵御风险、拓展增收空间等方面,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的15%。
(六)政策支持措施有力。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支持力度大,统筹整合财政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用于产业园建设,并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政策措施,政策含金量高,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七)组织管理健全完善。产业园运行管理机制有活力,方式有创新,有适应发展要求的管理机制和开发运行机制。乡镇人民政府引导有力,多企业、多主体建设产业园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形成了产业园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
(八)申请创建限制条件。已批准创建国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乡镇,申报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时可申报与批准创建的国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特色产业以外的其他特色产业,申报同一主导特色产业的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不能与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行政区域重叠。未创建国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乡镇,申报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时,主导特色产业原则上与“一县一特”主导特色产业一致;园区项目建设主体涉黑涉恶的;项目区内涉及“大棚房”问题未整改到位的;近两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市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或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以及其他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申报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三、申报与认定
按照“县级制定创建标准,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创建,财政适当扶持”的工作机制,组织产业园创建;达到创建条件的乡镇批准为创建单位;通过创建达到考核认定标准的,认定为“南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一)申请创建。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创建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达到创建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农财两家提出创建申请,并随文报送符合要求的创建申报书,出具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函。
(二)批准创建。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严格按照高标准、少而精、宁缺毋滥的要求,联合组织竞争性选拔,经专家评审、组织决议并公示无异议后,批准为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单位,并给予县级财政奖补扶持资金20万元。
(三)验收认定。创建达到认定标准的,经乡镇级自验、市级现场复核,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认定为“南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四、创建要求
(一)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主要围绕做大做强主导产业、促进生产要素集聚、推进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等方面开展创建。
(二)县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等方面,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补助劳务工资和化肥、农药、饲料等生产资料支出,不得用于土地、办公场所及职工宿舍购置、租赁、补助等非生产性支出。
(三)需编制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三年或五年发展规划。
(四)需编制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实施方案。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计划总投资不得低于200万元,要求建设主体明确,建设内容具体;创建期限为一年,从批准创建时间计算。
(五)项目实施以申报批准创建年度实施方案为依据,完成创建任务并通过乡镇级自验后,提交县级验收认定申请。
(六)创建不合格的乡镇和弄虚作假被举报并查实的乡镇取消创建资格,收回县级财政奖补扶持资金,并停止1年申报县、市、省级特色强农项目。
附件:南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书
附件
南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申报书
申报单位:***镇(乡)人民政府
申报日期:
备注:请制作书脊。格式为:***镇(乡)南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书
格 式
一、概述
区位交通条件,包括自然条件、区位和交通优势、区域支持政策及其对产业园创建的支撑作用。园区基本情况,包括区域范围、规划面积、功能分区、建设目标、建设任务、投资估算、效益分析等。园区建设情况,包括建成面积、建设进度、完成投资情况等。园区运行情况,包括管理机构、人才队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二、建设条件
(一)主导产业。包括主导产业概况前景、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家、省、市、县产业发展规划相符性。主导特色产业全产链发展情况,包括种养规模化、全产业链标准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等。
(二)发展规划。建设思路、发展方向、规划布局、以及园区地理界限、区域范围、功能板块等以及与土地利用、村镇建设、水电路网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衔接情况。
(三)建设水平。反映农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主要指标以及产业融合、规模种养、加工转化、品牌营销、科技集成创新等情况。水、电、路、气、讯、网络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四)绿色发展。推进种养结合与循环利用情况,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情况;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情况,养殖业布局及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套、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情况;推进标准化生产、“两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初级农产品(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情况等。
(五)联农带农。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情况;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情况;支持返乡回乡人员创新创业情况;农民就业增收情况等。
(六)政策支持。乡镇人民政府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出台的政策措施等。
(七)管理机制。包括管理机构和开发运营机制。
三、创建方案
(一)目标任务。包括实施区域、对象、建设内容、建设时限、建设标准、验收标准、补助标准。
(二)投资安排。介绍具体建设主体、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规模种养、加工转化、品牌营销、科技支撑,全产业链开发、绿色可持续发展等。
四、效益分析
通过产业园创建后的效益分析。
五、农民分享增值收益机制
包括带动和服务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完善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机制;发挥产业园平台作用,支持返乡回乡人员创新创业等。
六、保障措施
包括组织保障、资金保障、政策保障、人才保障等。
七、申报书中应提供下列文件、项目佐证材料
(一)申报文件材料
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联合申报文件、公示材料、公示截图、申报表、基本情况表等;
(二)组织管理机制
1.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的文件;
2.现代农业产业园建立相应的园区管理机构;
(三)政策支持措施
1.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规划经镇(乡)人民政府批复的文件;
2.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出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
(四)建设水平
各项指标证明材料,包括基地面积、二三产业产业园面积,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产值及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总产值,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水平、畜禽粪污、秸秆、农膜利用率水平等;新型经营主体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国家、省级龙头企业,国家、省级农业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入驻园区数量及资质证明等;科技支撑服务证明材料,包括国家、省级科研院所或大专院校设立与产业需求相适应的技术研发或技术服务机构的证明,科技成果证明,技术合作证明等;品牌商标证明材料,包括公共品牌、企业品牌、著名商标证明,“两品一标”证明,国家或地方行业标准证明,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定情况等;质量监测检测证明材料,包括土壤、环境、水资源、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种子种苗检测等。
(五)联农带农
农民利益联结证明材料。现代农业产业园内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5%以上的证明材料;农民与园区内合作社、企业在土地流转、资源利用及一二三产业分享收益的合同协议证明材料。
(六)反映园区概况的5分钟视频和各实施主体3-5张高清图片。
(七)投资计划表。
(八)《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发展规划》(三年或五年)
(九)《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实施方案(一年)》
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表
名 称 |
XX镇(乡)现代农业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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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范围 |
(明确四至范围) |
建设规模 (亩) |
(种植业以亩来计算,养殖业要增加存栏、出栏数量) |
产业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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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限 |
2022年 月至2023年 月 |
投资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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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规模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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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建设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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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单位 |
XX镇(乡)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基本情况表
镇(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盖章 镇(乡)财政所盖章 镇(乡)人民政府审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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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园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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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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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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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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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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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业园发展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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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单位 |
数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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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农业总产值 |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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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规划面积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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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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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面积(种植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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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一(名称: )产量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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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二(名称: )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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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面积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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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标准化养殖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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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 |
产业园总产值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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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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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产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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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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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加工转化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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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支撑 |
良种覆盖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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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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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引进推广经费支出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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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科研单位设立研发平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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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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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约经营 |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占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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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园参与主导产业生产经营企业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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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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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龙头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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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龙头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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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主导产业生产经营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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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主导产业生产经营家庭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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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 |
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面积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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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个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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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粪便(或秸秆)综合处理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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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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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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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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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农民 |
带动就业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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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二三产业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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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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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水平 |
财政投入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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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对产业园的贷款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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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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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填写数据应为申报上年度数据。 产业园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
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千米、平方米、立方米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主体 |
建设内容 |
建设 规模 |
计划投资 总额 |
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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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资金 |
自筹 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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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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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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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做大做强主导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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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规模化种养基地基础设施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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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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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促进生产要素集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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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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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智慧农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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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补齐产业链条短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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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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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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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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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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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培育家庭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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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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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育知名农业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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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品一标”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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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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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项目名称仅供参考,各产业园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附件2
南县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创建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1〕11号)精神,深入实施“千园”工程,打造农业农村“百千万”工程升级版,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数量
2022年-2023年,全县择优认定5个县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
二、创建条件
(一)创建主体清晰。创建认定的县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必须是单一经营主体创建的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创建主体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且时间在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净利润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连续2年均高于全县农业产值增长水平。
(二)产业特色突出。特色产业园主导产业以“一县一特”“一特两辅”特色产业为重点,与省市县扶持发展特色产业相符,有独特的区域资源特点,产品品质独特,风味或功能特殊,有一定知名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
(三)产业集中融合。产业园基地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设施农业面积100亩),实现规模化、集聚化、生态化布局;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种植、养殖以及农产品加工(产地初加工)、仓储、流通等产业配套协调发展,物质装备水平、科技支撑能力、基础设施条件处于当地领先水平;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度高,经济效益好,示范带动能力强。
(四)产品优质安全。主导特色农产品进驻湖南省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平台实行赋码标识,原则上通过“两品一标”认证,初级农产品(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建立了园区生产管理台账,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五)运行管理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日常运行规范有序高效。联农带农机制完善,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成效突出,产业园务工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5%。
(六)建设任务明确。产业园创建主体编制了3年发展规划,明确年度建设任务,建设目标清晰明确。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项目建设主体涉黑涉恶的;项目区内涉及“大棚房”问题未整改到位的;近两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县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或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以及其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认定程序
(一)创建主体申请。符合创建条件的主体向所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区县(市)推荐。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联合开展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出具核查合格意见,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向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推荐。
(三)县级评审认定。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组织评审、复核,按程序公示后认定为“南县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
四、财政奖补支持
经认定的南县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给予县级财政奖补资金5万元。
附件:南县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申报书
附件
南县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
申 报 书
特色产业园名称:
建设地点:
申报单位: (盖章)
通讯地址:
申报主体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邮 编: E-mail:
园区归口管理部门:
申报日期:
申报书封面填写说明
1.特色产业园名称统一为:申报主体+品牌+产业+园(3号楷体,下同)
2.建设地点请详细到乡(镇)、村(居委会)或镇、街(路、道、巷)、门牌号码。
3.申报单位为园区创建主体。
4.园区归口管理部门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5.申报书封面统一为素色,并请制作书脊,格式为:申报主体+品牌+产业+园(4号黑体,竖排)。
目 录
一、申报文件
(一)申报主体向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的申报文件;
(二)县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公示文件及其公示截图等证明资料;
二、申报特色产业园基本情况
(一)特色产业园经营主体和法人代表(负责人)基本情况;
(二)特色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园区建设、资金投入;特色产业生产加工销售;特色产品品牌、认证、质量安全、宣传等;
(三)本年度园区建设投资和生产经营情况,包括园区当年建设投资和农产品产量、产值、利润税收等生产经营情况和劳动用工、联农带农、促进农民增收等示范带动情况;
三、相关佐证材料
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执照、土地流转合同、产品品牌和认证等相关证照及园区建设和生产图片,县级特色产业园认定办法等。
附件3
南县农业产业强镇创建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安排,按照2021年市委一号文件部署,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坚持精细农业总定位,持续推进现代农业“131千亿级产业”工程,在乡镇行政区域内,聚焦主导产业,整体衔接推进,优化产业布局,聚集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补齐发展短板,完善利益联结,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加快推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活跃、产村产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内容
立足乡镇,发挥乡镇上连城市、下接乡村的纽带作用,聚焦一个农业主导产业,推动产城融合、产村融合发展,打造综合服务功能强、宜居宜业的乡村产业融合综合体。
三、资金支持
2022年-2023年,创建认定3个县级农业产业强镇。对认定的南县农业产业强镇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奖补资金主要支持主导产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提升原料基地、加工营销等设施装备水平,促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
四、创建条件
创建县级农业产业强镇(乡)创建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政府高度重视。乡镇人民政府积极主动布局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制定了农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且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支持力度大。
(二)主导产业基础良好。主导产业明确,符合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产业优势明显,产业规模较大。乡镇域内农业主导产业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申报时,要将培育的主导产业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不得笼统按粮食、果蔬、畜禽、水产等综合大类申报,不得将休闲农业作为主导产业。
(三)融合发展初见成效。围绕主导产业初步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类型丰富。乡镇域内要有1家市级以上(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主营业务必须与申报的主导产业密切相关且有生产或加工环节在项目乡镇范围内,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1.8:1。
(四)产业布局科学合理。主导产业与当地发展基础、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经济区位等相匹配,发展功能定位准确,乡镇域内公共基础设施完备、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同步推进。
(五)联农带农机制初步建立。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村集体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乡镇域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县域平均水平10%以上(对已摘帽的国家级贫困县不作要求)。
五、推荐、评审程序
(一)乡镇申报。乡镇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实施主体,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公平公正公开申报。申报建设的乡镇要认真填写《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表》,撰写《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等材料(详见附件),并对项目资料真实性负责,出具真实性承诺函。申报资料随文向县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申报。
(二)县级评审。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资料评审和现场核查,核查合格经公示后发文认定。
六、申报对象及名额
县级农业产业强镇2022年认定2个,2023年认定1个。已列入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不得申报推荐;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乡镇不得申报;近两年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县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乡镇,均不得纳入申报范围。
附件:南县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
附件
南县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
***镇(乡)人民政府
2022年 月 日
一、乡镇基本情况
介绍建设乡镇区域范围、基本条件、农业产业发展情况等。
二、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介绍主导产业发展规模、规划布局、发展思路、产业融合现状、带动能力、联农带农机制创新、技术研发应用、绿色发展、品牌建设等方面。
三、建设思路目标
介绍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思路原则、任务目标等。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资金测算
介绍主要建设项目、承担主体、建设内容、资金测算、资金监督等方面。
资金使用表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承担主体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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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市级财政奖补资金 |
地方财政资金 |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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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效益分析
介绍项目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方面。
六、支持政策
介绍县、乡镇对主导产业发展、人才、科技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七、组织保障
介绍组织领导机制、运行机制、宣传策划等。
八、附件材料
申报表中涉及的主导产业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者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编制县域或镇域的农业或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县级相关支持政策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九、其他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南县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表
一、镇(乡)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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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区县(市) 镇(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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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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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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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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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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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面积 (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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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人口(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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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镇(乡)发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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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主导产业 (具体品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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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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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业产值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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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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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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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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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域内农业产业化 |
国家级 个 |
省级 个 |
地市级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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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者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情况(附证明材料) |
绿色食品认证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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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食品认证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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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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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县域或镇域的农业或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情况(附证明材料) |
¨有 (已编制规划名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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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相关支持政策情况(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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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区镇(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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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
县财政局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