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切实抓好早稻生产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371579 发布机构 南县农业局 发文日期 2021-04-1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371579
发布机构 南县农业局
发文日期 2021-04-1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中共南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印发《关于切实抓好早稻生产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南方粮食主销区、产销平衡区要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与产量只增不减稳产量关键在稳面积,稳面积关键在稳早稻。为确保全县早稻面积落实到位,各乡镇、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落实责任,把早稻面积的落实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完成。现将切实抓好早稻生产的十条措施通知如下。

一、强化行政推动。各乡镇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成立由党委书记牵头的粮食生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书记亲自抓,乡(镇)长直接抓,分管同志具体抓。严格按照下达目标任务落实早稻播种面积,并将面积细化到村组户、到丘块。要做到应种尽种、可播尽播,切实增加双季稻面积。

二、广泛宣传发动。农业农村部门和宣传部门要通过树立标示标牌、宣传车辆、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早稻生产政策、技术、典型的全覆盖式宣传。各乡镇要组织宣传车、树立宣传牌、召开广播会等形式开展早稻生产宣传,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新型经营主体、种粮大户发展早稻生产,在全县营造早稻生产浓厚氛围。

三、推进土地流转。各乡镇对辖区内高速公路和省道、县道、旅游公路沿线可种早稻但未种早稻的耕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指导和扶持种粮大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耕地流转,发展早稻生产。

四、落实集中育秧。各乡镇要在交通方便、视野开阔处至少创建2个500亩以上的早稻集中育秧核心示范片,要明确责任人、落实到育秧主体,辐射带动全县4.1万亩(可播大田面积)集中育秧和早稻生产任务的完成。同时,充分利用青树嘴镇智能密室现代化育秧装备,打造南县工厂化集中育秧样板。各早稻集中育秧核心示范片,要确保在3月25日前完成播种。

五、拓展技术联动。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对早稻生产的全方位技术服务,成立由班子成员带队、农业技术专家组成的早稻生产技术服务指导小组,实行分片包干,点对点做好早稻生产技术服务。各乡镇要成立早稻生产技术服务工作小组,深入到村组、到田间地头,采取村村响、培训班、微信、技术明白纸等形式多样的技术服务。

六、健全预警机制。农业农村部门与气象部门要紧密沟通联系健全气象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提高早、晚稻生产防灾抗灾水平,降低农民灾害损失。在政策性水稻保险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早、晚稻大灾、收入保险试点,让种植双季稻农户无后顾之忧。

七、落实“五包”责任制。继续推行早稻生产“五包”责任制,明确县级领导包乡镇,督促和指导乡镇增加早稻播种面积;乡镇主要领导包主干线和主路段,负责辖区内主要道路两侧早稻生产工作;乡镇班子成员包村,督促指导早稻生产;村干部包片,落实片区内早稻生产任务;村组党员干部包户,并带头发展早稻生产。

八、突出政策促动。将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的规模经营、稻谷价格补贴等资金与发展双季稻生产有机结合起来,对于种植双季稻的农户,在原双季稻每亩补贴70元的基础上,县再奖励每亩200元;对于早稻集中育秧核心示范片的育秧主体,每亩秧田按1500元的标准进行集中育秧劳务补贴。

九、严格督查督导。成立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国家统计局南县调查队组成的早稻生产督察组,对全县早稻播种面积、早稻集中育秧、样方点早稻播种面积等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早稻生产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确保全年早稻生产面积落实到位。

十、建立激励机制。将粮食(早稻)生产工作成效纳入乡镇2021年绩效考核范围对粮食(特别是早稻)生产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乡镇给予奖励:一等奖1个,奖励12万元;二等奖2个,各奖励8万元;三等奖3个,各奖励6万元;合格6个,各奖励4万元。

 

附件:南县2021年粮食生产任务分配明细表

 

 

 

中共南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224日            

 

 

 

 

附件:

 

南县2021年粮食生产任务分配明细表

单位:万亩、万吨

乡镇

播种

面积

总产量

其中早稻

面积

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可插大田面积

  

6.3

3

1.4

0.4

中鱼口镇

8.7

4.1

1.5

0.3

麻河口镇

10

4.7

2.0

0.5

浪拔湖镇

7.9

3.7

1.6

0.3

武圣宫镇

4.7

2.2

0.9

0.15

  

4.8

2.3

1.0

0.18

青树嘴镇

7.8

3.7

1.4

0.24

 嘴 乡

5.9

2.8

1.1

0.18

明山头镇

3.7

1.7

1.0

0.15

  

8.3

3.9

1.7

0.4

三仙湖镇

9.3

4.4

1.8

0.5

茅草街镇

8.7

4.1

2.1

0.8

  

86.1

40.6

17.5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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