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858133 | 发布机构 | 南县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15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858133 | 
|---|---|
| 发布机构 | 南县统计局 | 
| 发文日期 | 2023-11-15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县统计局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
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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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机关  | 
      
       不予处罚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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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  | 
      
       南县统计局  | 
      
       1. 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情节轻微的情形:违法比例在10%以下的,且价值量指标违法额在五亿元以下的; 
 2. 提供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情节轻微的情形:同一张统计报表中应填而未填的指标笔数占应填指标笔数的10%以下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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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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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机关  | 
      
       从轻处罚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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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  | 
      
       南县统计局  |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受外部胁迫而造成统计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统计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配合统计执法检查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对违规干预统计行为进行了抵制、拒绝的; 2.对违规干预统计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记录在案的; 3.主动坦白统计违法问题的; 4.违法额对县级汇总数影响较小的; 5.由于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者的原因导致发生统计违法行为,统计违法行为当事人主动提供证据并经查实的; 6.其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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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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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机关  | 
      
       减轻处罚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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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  | 
      
       南县统计局  |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受外部胁迫而造成统计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统计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配合统计执法检查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对违规干预统计行为进行了抵制、拒绝的; 2.对违规干预统计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记录在案的; 3.主动坦白统计违法问题的; 4.违法额对县级汇总数影响较小的; 5.由于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者的原因导致发生统计违法行为,统计违法行为当事人主动提供证据并经查实的; 6.其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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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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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机关  |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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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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