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县麻河口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4309210010/2025-2087975 发布机构 麻河口镇 发文日期 2025-08-1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5-2087975
发布机构 麻河口镇
发文日期 2025-08-1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9月14日,县委第七轮巡察组对麻河口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于2024年11月27日对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麻河口镇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全力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在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明确各类问题的整改牵头人,会上专题研究整改办法,认真纠正问题,深入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和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压实责任,对标对表严格进行整改;以“高质量发展”的落脚点构建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强化日常监督、形成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促进麻河口镇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截至2025年5月20日,巡察反馈的村级问题共三方面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13个,阶段性完成整改问题3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村级资金监管不力的问题

问题1:高家洲村印章管理违规。存在同时使用两枚村委公章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一是2024年9月收回一枚旧公章,仅保留一枚公章使用,并将公章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严禁非保管人员擅自携带公章外出或私自使用公章;二是作出书面说明,并明确公章由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保管,并负有监督公章使用的责任,以确保公章的安全性和权威性;三是全镇举一反三,查明是否还存在印章管理违规现象,并及时整改到位,加强公章保管,减少因不懂法、不知法而导致的公章管理违规行为。六百弓村和银珠潭村各收回一枚旧公章。

问题2:高家洲村(社区)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混乱。高家洲村2019年12月成立村经济合作社以来一直未单独建账,也未独立进行会计核算,收支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按照县农业农村局的工作安排,我镇高家洲村不进行“村社分账”工作。对此,我镇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对经济合作社发生的收入支出等经济业务必须纳入村级财务核算;二是所有入账票据必须规范财务手续,做到有经手证明,有用途去向,有村主要负责人审批,有村财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有镇业务主管部门把关;三是开展财务人员与财务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

问题3:高家洲村审签制度执行不严,领款单无人签字。2022年高家洲村发放社会救助资金3.5万元,领款单无人签字(2022年3月第12号记账凭证)。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一是补充完善相关明细,共有三张高家洲村民救助资金发放明细表,金额分别为16000元(共发放给10人),16700元(共发放给9人)和2300元(共发放给5人),合计3.5万元;二是要当事人在领款单上签字,并由村党总支书记对领款单进行审签,完善证明人、经手人签名程序,确保审签制度的有效落实;三是完善《麻河口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管理,学习财务制度和报账规范流程,切实提高财务人员自身素养和能力。

问题4:西口村印章管理违规。关于同时使用两枚村委公章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一是2024年9月已收回一枚旧公章,仅保留一枚公章使用,并将公章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严禁非保管人员擅自携带公章外出或私自使用公章;二是作出书面说明,并明确公章由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保管,并负有监督公章使用的责任,以确保公章的安全性和权威性;三是全镇举一反三,加强公章保管,减少因不懂法、不知法而导致的公章管理违规行为。六百弓村和银珠潭村各收回一枚旧公章。

问题5:西口村(社区)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混乱。西口村2019年12月成立村经济合作社以来一直未单独建账,也未独立进行会计核算,收支管理不规范。如2022年麻河口镇西口村为发展村集体经济购置农业机械3台、建立库房1栋共计开支35万元,该村经济合作社对农业机械自营收支及农业机械对外发包收入等经济业务事项均未进行账务处理。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按照县农业农村局的工作安排,我镇西口村不进行“村社分账”工作。对此,我镇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对经济合作社发生的收入支出等经济业务必须纳入村级财务核算;二是所有入账票据必须规范财务手续,做到有经手证明,有用途去向,有村主要负责人审批,有村财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有镇业务主管部门把关;三是制定《麻河口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并开展财务人员与财务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

问题6:西口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核减银行存款数额与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不一致的问题。2023年3月该村列支“六个一项目”支出时,核减银行存款13.5万元,但银行存款实际仅支付7.5万元;列支公路路基建设工程支出时,核减银行存款16.18万元,但银行存款实际仅支付4万元。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一是2023年3月份报账村“六个一项目”过程中,当时村委决定将该工程承包给本村候志国进行实施,该项工程要求先实施,完成验收后再由上级部门进行分批拨款,工程全部完工后,应付给候志国13.5万元。但当时上级部门仅拨付部分资金,于是仅支付候志国7.5万元。因候志国急需用钱,多次找到村里,时任西口村的党总支书记余天觉就从村其他项目款中取出6万元现金支付给了候志国,至此13.5万元全部付清。二是列支公路路基建设工程支出时(2022年村建设项目),向徐建军(伏连材料经销公司)购入了部分施工材料,共计花费4万元,通过银行转账进行支付。但由于工作疏忽,报账为53850元(共6张发票,分别为7200元、9900元、9500元、9900元、8950元、8400元),税票多开了13850元,后续进行了调账。剩余还有108000元工程款,是将该项目承包给了向雷先实施,工程完工后,分两次现金支付向雷先50000元和58000元,因此路基建设工程共花费14.8万元,已对相关票据进行完善并进行调账处理。

问题7:西口村审签制度执行不严,入账附件不齐全。2024年1月该村将湖田对外发包,向13户承包户收取承包款共计12.28万元,入账时未附收款明细及合同等。(2024年3月第2号记账凭证)。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2024年1月,西口村对124.9亩湖田进行发包,按照每年每亩100元,承包期11年计算,应收承包款为149910元。但由于发包时与之前承包户有问题未处理好,所以现在的4名承包户要求保留一部分承包款,等到问题处理好后,再全部付清,所以仅收取承包款12.28万元。经村支两委开会研究,同意了该方案。2024年5月,与之前承包户的问题得到解决,目前承包款已全部收回。一是13户收款明细票据及合同补充完善,并由村党总支书记进行审签,确保审签制度的有效落实;二是完善《麻河口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管理,学习财务制度和报账规范流程,切实提高财务人员自身素养和能力。

问题8:德和垸村(社区)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混乱。德和垸村2019年12月成立村经济合作社以来一直未单独建账,也未独立进行会计核算,收支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按照县农业农村局的工作安排,我镇德和垸村不进行“村社分账”工作。对此,我镇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对经济合作社发生的收入支出等经济业务必须纳入村级财务核算;二是所有入账票据必须规范财务手续,做到有经手证明,有用途去向,有村主要负责人审批,有村财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有镇业务主管部门把关;三是开展财务人员与财务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

问题9:德和垸村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2021年至2022年麻河口镇德和垸村村委先后收到上级拨付的就业培训资金共计10万元,仅在2021年列支就业培训支出1.4万元(2021年8月第6、7号,12月第25号记账凭证)。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2021年至2022年麻河口镇德和垸村村委先后收到上级拨付的就业培训资金共计10万元,分为两笔:一是德和垸村于2021年收到上级拨付培训资金5万元,用于2020年就业培训,德和垸村在2020年列支就业培训17050元(分两笔:8400元、8650元);二是2022年收到培训资金5万元,用于2021年就业培训,德和垸村2021年列支就业培训支出14000元;三是向县非税退还剩余资金68950元。

问题10:曹家铺村(社区)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混乱。曹家铺村2019年12月成立村经济合作社以来一直未单独建账,也未独立进行会计核算,收支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按照县农业农村局的工作安排,我镇曹家铺村不进行“村社分账”工作。对此,我镇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对经济合作社发生的收入支出等经济业务必须纳入村级财务核算;二是所有入账票据必须规范财务手续,做到有经手证明,有用途去向,有村主要负责人审批,有村财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有镇业务主管部门把关;三是开展财务人员与财务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

问题11:审签制度执行不严,领款单无人签字。2021年曹家铺村列支献血补助7220元,领款单无人签字(2021年12月第23号记账凭证)。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一是完善7220元记账凭证和结算收据;二是要当事人在领款单上(2021年度曹家铺村义务献血营养补贴发放表)签字,并由村党总支书记进行审签,确保审签制度的有效落实,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三是完善《麻河口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管理,学习财务制度和报账规范流程,切实提高财务人员自身素养和能力。

(二)聚焦村级债权债务管控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问题12:高家洲村“共享贷”资金存在风险隐患。2023年6月高家洲村村委以村经济合作社的名义向建设银行借入给450万元“共享贷”后,将资金全部转借给湖南南洲农业有限公司(城投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一是全镇举一反三,2024年以后不再发生新的“共享贷”,防范增加村级债务的风险、资金安全的风险;二是出具说明:“共享贷”签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湖南南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每年按1%的扶持资金给村集体,贷款时间为3年,待2026年到期后立即收回本金归还于建设银行,不再续约。

问题13:德和垸村“共享贷”资金存在风险隐患。2023年10月,德和垸村村委以村经济合作社的名义向建设银行借入470万元“共享贷”后,将其中440万元转借给了南县助农农业有限公司,25万元资金投资了杨国军农场(另5万元存留在银行账上)。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一是全镇举一反三,2024年以后不再发生新的“共享贷”,防范增加村级债务的风险、资金安全的风险;二是出具说明:“共享贷”签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湖南助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每年按1%的扶持资金给村集体,贷款时间为3年,待2026年到期后立即收回本金,不再续约。

问题14:曹家铺村“共享贷”资金存在风险隐患。2023年10月,曹家铺村村委以村经济合作社的名义向建设银行借入470万元“共享贷”后,将资金全部转借给南县助农农业有限公司,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一是全镇举一反三,2024年以后不再发生新的“共享贷”,防范增加村级债务的风险、资金安全的风险;二是出具相关说明,“共享贷”签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湖南助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每年按1%的扶持资金给村集体,贷款时间为3年,待2026年到期后立即收回本金归,不再续约。

(三)聚焦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混乱的问题

问题15:西口村林木资产未登记入账。西口村自2016年合村至2023年期间,对每年植树的数量、品种均未登记。如西口村2023年2月投入资金共计8.6万元种植香樟树365棵,未登记林木资产实物台账。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一是2016年至2023年期间,对每年植树的数量、品种进行登记;二是建立“2016-2023年西口村植树信息”实物台账。

问题16:村集体资源被长期侵占。德和垸村鱼塘和集体湖田面积共计55.8亩被10户农户无偿侵占5年。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目前55.8亩面积已全部收回:6组12.3亩湖田面积通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变成农田,其中修建渠道、机耕道占地面积5.5亩,剩余的面积6.8亩分给6组村民手中;2025年5月,德和垸村收回杨四平占用的4亩面积、李年兵占用的3亩地、陈国斌占用的8亩鱼塘、李建宏占用的4.2亩面积、刘建全占用的7亩面积、熊光明占用的2.8亩面积、熊光明占用的8亩面积、黎谷秋占用的4.7亩面积、熊云先占用的2亩面积,与农户重新签订了承包合同。

三、阶段性完成整改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后续整改安排。

共性问题包括问题4、12、16:

问题4:高家洲村“共享贷”资金存在风险隐患。2023年6月,高家洲村村委以村经济合作社的名义向建设银行借款450万元“共享贷”后,将资金全部转借给湖南南洲农业有限公司(城投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风险隐患。

问题12:德和垸村“共享贷”资金存在风险隐患。2023年10月,德和垸村村委以村经济合作社的名义向建设银行借款470万元“共享贷”后,将其中440万元转借给了南县助农农业有限公司,25万元资金投资了杨国军农场,另5万元存留在银行账上。存在风险隐患。

问题16:曹家铺村“共享贷”资金存在风险隐患。2023年10月,曹家铺村村委以村经济合作社的名义向建设银行借款470万元“共享贷”后,将资金全部转借给南县助农农业有限公司,存在风险隐患。

阶段性完成整改的原因3个村“共享贷”都于2023年签订合同,贷款期限为3年,目前贷款还未到期。

后续安排一是全镇举一反三,2024年以后不再发生新的“共享贷”;二是3个村“共享贷”待2026年合同到期后立即收回本金归还于建设银行。

 

 

                                                      中共南县麻河口镇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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