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4309210010/2018-583231 发布机构 县交警大队 发文日期 2018-12-2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8-583231
发布机构 县交警大队
发文日期 2018-12-2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了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该年度报告通过政务中心、南县人民政府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7-522103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为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确保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大队实际情况,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大队长彭新、教导员周科任组长,综合指导中队中队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倪辉同志兼任“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综合指导中队指导员祝文虹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政务公开预公开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听证会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政务公开群众质询制度、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确保我大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

对照《市(县)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结合我大队政府信息工作的实际,组织完善我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我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派专人参加县信息中心管理办公室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部署应用动员培训会,并具体负责我大队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

在收集信息方面,我大队收集了机构概况(包含机构名称、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领导简介(简历、分工)、内设机构概况(工作职责、负责人、联系电话、办公地址)、规范性文件、涉及本单位的全国、全区性法律、工作动态、应急管理等内容,以上全部内容均在平台公开。

2018年,我大队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条;南县微信微博公开信息600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信息 70条;其他形式公开信息 216条,合计主动公开信息 894 条。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紧紧围绕南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对上级文件精神的学习力度,全面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不断提高我大队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对政府信息的公开严格把关,规范公开程序。我大队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互联网的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大队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南县公安部门网站、南县信息网等网站开设部门主页,及时、准确地公开、更新政府信息。

(三)我大队将公开的政府信息材料归档后装订成册,主动报送至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查阅。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2018年,我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条,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我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不收费服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我大队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现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务公开是一项新的业务,随着网络信息化的发展,政务公开面临更多的挑战,我大队面临政务公开不够适应形势需要的问题。在新的一年,我大队将研究相应措施,争取尽快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做好公开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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