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县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4309210010/2016-580214 发布机构 县交警大队 发文日期 2016-12-2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6-580214
发布机构 县交警大队
发文日期 2016-12-2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县交警大队结合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文由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

一、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大队成立了由教导员周科周科任组长,袁媛为组员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制定了实施工作方案,并强调要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定密、审批审核等环节工作要求,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注意保护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和警务秘密。

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县政府文件精神要求,大队按照机关政务公开制度规定,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形式与范围、时限、设立政务公开投诉电话,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审核、审批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让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促进了大队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轨道,做到按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确保及时、有效、完整。

三、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不拘泥于“政府文件”的公开, 2015年重点公开内容:机构职能包括交警大队职责、交警大队领导及其分工、交警大队工作机构;政策法规包括执行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研究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组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危险道路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理等;工作动态包括每个时期的交管工作开展情况、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大队领导深入基层督导工作;单位发文包括全年工作计划、每个时期的交管重点工作部署方案;其他信息包括交警大队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公开的内容有:1、单位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和简历、工作职责、联系方式、投诉电话;2、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重大决策、规划、规范性文件等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都及时公开;3、公开办事指南,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内容、依据、条件、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救济途径以及服务承诺进行公开,并绘制流程图;4、对群众意见、投诉、举报等处理结果反馈情况进行了公开;5、对人事任免、行政审批、行政处罚、采购招标、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收支管理进行公开。6、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进行公开。

今年以来,大队共接受群众电话咨询800余次,咨询主要内容均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主动公开的法制、事故处理、秩序管理、车辆和驾驶人业务办理等工作,接待人员均在职权范围内予以群众答复。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大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由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大量信息既与公众密切相关,又涉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保密要求,因此在信息公开中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材料收集有时不够及时,有遗漏现象。二是现有信息总量不大,公开时效性还不强,有些需公开项目,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时效性上还不及时。三是宣传力度不大,公开的范围还不广泛,对人民群众热点、关注问题未及时进行公开宣传,导致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了解。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针对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大队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好办法、新形式,不断调整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一是要加强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大队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抓好、抓实,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二是构建公开平台。做利用政府网站加大公开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交警网站、民生直通车、政务公开栏等阵地建设,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不断充实公开内容,尽量使群众想知道的事情及时知道。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积极作用,学习和借鉴其他部门的先进经验,对政务公开的程序进行规范运作,保障政务公开程序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四是要增补更新政务公开信息,主动接受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把大队政务信息公开网作为全县公安交通管理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力平台,进一步梳理大队的规范性文件,并予以审定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提升大队政务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水平,全面推动大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拓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便民利民服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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