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6-580037 | 发布机构 | 县交警大队 | 发文日期 | 2016-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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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6-58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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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交警大队 |
发文日期 | 2016-12-09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县交警大队于8月23日提交《关于处置报废车辆的报告》,报告中提出:我大队及外勤中队院内停车场有一批2016年元月1日之前扣留的违法车辆,已于2016年6月7日通过南县电视台向社会进行了公告,逾期还未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的车辆将依法送南县物通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强制进行报废处理。其中小型汽车50辆,二轮摩托车85台,电动车80台,三轮摩托车34台,地拖车2台,装载车1台。
报告予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