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推进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实施方案

索引号 4309210010/2022-1655028 发布机构 南县交警大队 发文日期 2022-09-2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2-1655028
发布机构 南县交警大队
发文日期 2022-09-2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南县推进农村地区“两站两员”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成员单位:

现将《南县推进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办公室

 

2022513

 

 

 

 

 

 

 

 

南县推进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

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水平,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根据《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道安〔20216号)和《2022年全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构建覆盖全面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抓好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压实各乡镇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单位监督责任,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实现农村地区“两站两员”配置标准化、运转时效化、保障多元化。

二、工作目标

在各乡镇设立并推进“两站两员”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充分发挥好“两站两员”在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确保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平安畅通。

三、组织领导

成立南县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交警大队和各乡镇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县交警大队。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的领导。

四、“两站两员”建设配置标准

(一)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

1.各乡镇成立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交管站),名称统一为:××乡镇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牌子统一挂在各乡镇人民政府。交管站在本级人民政府及县道安委(办)的领导下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交管站按照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交管装备、有工作制度的“四有”标准实行基本配置,有条件的可配置视频调度系统。

3.交管站站长原则上由各乡镇分管政法的负责人兼任(建议政法、交通由一人分管),由派出所所长和乡镇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兼任副站长。交管站配置专职交通安全管理员(以下简称交管员)。

(二)交通安全劝导站

1.各行政村(涉农社区)至少要建立一个交通安全劝导站(以下简称劝导站),劝导站原则上设置在机动车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具备条件的经交管站批准可设置多个劝导站。劝导站在交管站的指导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劝导站按照有固定场地、有交管装备、有工作制度的“三有”标准实行基本配置。有条件的可配置视频监控设备。

3.劝导站人员配置。劝导站站长原则上由行政村(涉农社区)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每个劝导站不少于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以下简称劝导员),由村(涉农社区)治安主任、辅警任专职劝导员,其他村组干部为兼职劝导员。加强力量整合与统筹,鼓励“五老”、“乡贤”等群体参与志愿劝导服务,充分发挥群众基层治理的主动性。劝导员配置反光背心、红袖标、停车牌、工作包等随身装备,有条件的可配备喊话器、照相机等装备。

五、“两站两员”工作职责

(一)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交通违法劝导、交通事故先期处置、隐患排查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交通安全宣传等日常工作。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定期向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交通安全工作,及时提出预防交通事故的意见和建议。

3.推广应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台账。

4.建立健全交管员和劝导员考核管理等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两站两员”教育培训工作。

5.具备条件的,可探索交通违法处理、保险及车驾管代办等业务。

(二)交通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1.开展交通违法劝导工作。

2.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将隐患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3.参与交通事故的前期处置及事后调解工作。

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辖区内交通参与者文明驾驶、文明出行的安全意识。

5.推广应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劝导站和劝导员工作情况。

(三)交通安全劝导站主要职责

1.组织劝导员开展交通违法劝导、交通事故先期处置、隐患排查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交通安全宣传等日常工作。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工作。

3.推广应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4.利用多种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职责

1.落实交通安全劝导“七必上”,即重要节假日出行高峰时段必上,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必上,赶集日高峰时段必上,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必上,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必上,开展民俗活动时段必上,出现冰雪、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情形时段必上。

2.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3.利用“村村响”、微信群、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4.参与交通事故的前期处置及事后调解工作。

5.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和动态信息录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要提高思想认识,以对党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有针对性地加强研究部署,周密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努力实现“两站两员”工作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保障到位、考评考核过硬的格局。

(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本地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工作方案和部门单位间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职能分工与目标任务,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实效,真正把“两站两员”工作落到实处,严禁走过场和虚假应付。

(三)充分保障,落实经费。县、乡两级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两站两员”相关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经费标准,实行专款专用。各乡镇要为交管站和劝导站配置必需的统一式样的办公设备和装备。各乡镇工作经费安排如下:合并乡镇的交管站按每年5万,其他乡镇的按每年3万予以保障,各行政村劝导站按每年1万安排,以上所有经费交由乡镇统筹使用。探索建立农村地区“两站两员”交通违法举报奖励、轻微交通违法先期取证、交通违法罚缴财政划拨等机制,多途径解决“两站两员”经费保障问题。

(四)加强督导,强化考核。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定期对乡镇开展“两站两员”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县人民政府。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纳入道路交通安全年度考核内容。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村交通安全劝导员的落实和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将检查情况通报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本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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