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索引号 4309210010/2022-1577312 发布机构 南县交警大队 发文日期 2022-05-0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2-1577312
发布机构 南县交警大队
发文日期 2022-05-0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全县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化全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成效,根据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县整治办决定,自4起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为此,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为期7个月的集中治理,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意识,显著提升摩电安全防护水平,明显减少摩电交通事故,减轻事故伤亡后果。力争到2022年底,全县城镇道路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普通公路头盔佩戴率达到85%以上;快递外卖代驾行业头盔佩戴率达到100%

二、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430前,完成方案制定、动员部署、集中宣传等工作,坚持宣传开路,迅速掀起舆论声势,营造整治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511130,全面开展源头清理、路面管控、基层创建等工作,通过密集开展主题活动、联合执法、案件办理、检查考核、经验推广、跟踪报道、新闻发布等各种方式,系统深入组织推进,始终保持整治张力。

(三)巩固提升阶段1211231,各乡镇、县直责任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补短板漏洞,完善手段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

1、全程开展主题报道。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集中开展戴帽工程主题报道活动,迅速掀起宣传高潮。通过发布整治通告、刊发新闻通稿、跟踪采访报道、播放公益广告、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将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高频次、大范围组织报道,持续强化宣传效果。

2、全面落实阵地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执法服务网点、政务服务中心、学校、摩电销售点、集中停放点、村社活动中心、企业单位宣传橱窗、楼宇电视、农村大喇叭等各种窗口建立戴帽工程宣传阵地,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

3、全力组织教育劝导。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路面查获的违法摩电骑乘人员一律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坚持自治自律,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上下班门卫安全提示制度。坚持专群结合,动员机关、团体、街道、村社、学校等单位工作人员、农村两站两员以及青年志愿者上路开展宣传劝导。

(二)强化综合治理

4凝聚部门共治合力。推动将戴帽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测评指标。从规范经营行为入手,限制为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电提供加油、维修等服务。排查治理慢行交通系统不充足、不连续问题,完善机非隔离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保障非机动车通行路权和交通安全。积极改善公交服务,削减摩电出行需求。

5、促进机关示范带头。在党政机关、政法系统、工青妇组织、社会团体、国有企业中广泛开展戴帽工程文明倡议活动,纳入作风建设考核评估,促进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严格行政执法用摩电管理,严禁使用非标、无牌无证摩电执法,严禁民警、辅警、行政执法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严防因未戴头盔执法引发炒作。

6、发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推广购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爱心企业赠头盔等模式,联合摩电生产、销售企业、保险公司、本地商家共同解决社会在用摩电头盔配备。推动行业、园区组织开展线上学法送头盔等活动,主动解决本系统、本区域在用摩电头盔配备。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员工。

(三)强化源头监管

7、清查生产销售源头。市场监管、工信、公安、交通运输、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主动搜索发现生产销售非法改拼装车、非标车以及买卖、伪造、变造号牌(证件)等违法犯罪线索,清理整顿非法摩电流通渠道、电商平台、存储仓库、维修门店等,督促落实带盔生产销售。

8、优化考试登记管理。公安交警部门建立完善摩电基础信息动态采集机制,大幅削减农村摩电无牌无证存量隐患。推进流动车管所下乡,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落实带牌销售,严禁为未配备头盔的摩电办理注册登记。推进摩托车驾考下乡,扩大约考覆盖面,提升考试效能,切实提高农村群众的摩托车持证率。

(四)强化主体责任

9、突出重点行业。以快递、外卖、代驾等运营企业为重点,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为从业人员购买保险,建立行业记分管理制度,确保骑手规范佩戴头盔;对事故和违法多发的骑手,一律纳入黑名单,实行全行业禁入。督促共享电动车平台企业随车提供头盔,并及时检查完善;未随车配备头盔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强制退出市场。

10、突出中小学校。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致信全体学生及家长,号召驾乘摩电自觉佩戴头盔,规范行停秩序。督促完善家校警共治机制,强化学校门口头盔检查记录和劝导教育。建立通报警示制度,定期发布校级、班级头盔佩戴情况通报,督促家长、学生养成佩戴习惯。

11、突出重点企业。以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工厂为重点,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上门督办,严格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门卫提示和日常安全检查考核制度,督促职工使用合法摩电上下班,并按规定佩戴头盔骑行。

(五)强化执法办案

12、严格路面整治。以城郊结合部道路,工厂、商场、集市、学校、大型住宅小区周边等摩电出行密集路段,摩电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为重点,加强交通违法行为技术监控设备建设,强化现场执法勤务,从严查处摩电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载人、加装伞具等六类重点违法行为。

13、严格案件办理。对涉嫌生产、销售伪劣机动车产品、非法经营、危险作业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以及发布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广告造成损害的,引导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强化责任追究

14、严格溯源倒查。对摩电发生亡人交通事故,或者因假冒伪劣头盔产品造成摩电交通事故后果加重的,一律倒查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相关责任。对管理部门、行业机构直接责任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全省实施戴帽工程已进入从量变到质变、积小胜为大胜的关键期,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伟明省长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做好源头防范和事故预控的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戴帽工程作为生命工程”“一把手工程,切实抓住、抓紧、抓实,以决战决胜的姿态,从严从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切实强化组织推进。各乡镇、县直责任单位要根据属地和职能职责,明确相关部门、行业、基层组织及学校、企业等单位实施戴帽工程工作责任,细化具体任务,严格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三)切实加强考核督办。全县戴帽工程实施情况纳入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考核,并加大考核权重。县整治办将采取视频巡查和现场督查的方式,对各乡镇头盔佩戴情况每月排名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隐患突出的乡镇,将视情采取提醒、约谈、挂牌督办等问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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