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1478810 | 发布机构 | 南县交警大队 | 发文日期 | 2021-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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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1478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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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交警大队 |
发文日期 | 2021-11-10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洲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告知书
为进一步净化南洲城区道路交通环境,集中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决定在南洲城区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攻坚行动。
一、重点整治内容
1、整治两轮摩托车及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伞具雨棚、违法载人、非法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2、整治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及低速四轮电动车无牌无证、无保险、非法营运交通违法行为。
二、整治措施
1、设立劝导点在交通高峰期开展交通劝导活动,对两轮摩托车及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伞具雨棚、违法载人、非法超员和无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及低速四轮电动车进行劝返。
2.设立现场执法点,对两轮摩托车及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一律进行处罚并佩戴头盔后放行,对非法安装伞具雨棚的一律现场撤除,对违法载人、非法超员的一律进行处罚并消除违法状态,对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及低速四轮电动车无牌无证、无保险、非法营运的一律暂扣车辆,对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的一律通报运营公司暂停一个月使用权限。
整治过程中,对妨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