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1478793 | 发布机构 | 南县交警大队 | 发文日期 | 2021-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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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1478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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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交警大队 |
发文日期 | 2021-11-10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11月1日起,南县辖区内将启用不系安全带及驾驶人拨打电话自动抓拍自动抓拍
驾驶人拨打电动:罚款200元,记2分
驾驶人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不计分
乘坐人不系安全带:罚款20元,不计分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从2021年11月1日零时开始,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开启用电子警察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乘坐人未使用安全带、驾驶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