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起公安部交管局通知“将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295841 发布机构 南县交警大队 发文日期 2020-11-2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0-1295841
发布机构 南县交警大队
发文日期 2020-11-2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11月19日起公安部交管局通知将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新政规定,在试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也纳入免检范围之内。同时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上线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上线检测1次。不过不是所有车辆都适用这个新政策。

特此强调:面包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车辆)或者是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这类车辆,是不适用于这个(免检)政策的。

注意:免检不等于不检。免检的意思是免去上线检验,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车主仍然需要申领检验标志,只是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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