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6-579918 | 发布机构 | 县文体广新局 | 发文日期 | 2016-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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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6-579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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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文体广新局 |
发文日期 | 2016-12-01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文体广新发〔2016〕 号
关于印发《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体育彩票发行工作考核奖励细则》的通 知
各乡镇文体卫站,体育彩票管理站、体育彩票投注站点:
《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体育彩票发行工作考核奖励细则》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体育彩票发行工作考核奖励细则
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5月19日
附件
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体育彩票发行工作考核奖励细则
为全面调动南县各乡镇文体卫站、体育彩票管理站和体彩投注站点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促进南县体育彩票发行工作稳步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采取“彩票总销量与增幅”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销量核算,设立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一、考核条件
2016年南县体育彩票销售总量实现同比正增长。
二、奖励标准
(一)体育彩票管理站奖励标准
1、年度完成10个新增体育彩票经营网点,追加体育彩票管理站工作经费2万元。
2、年度体彩总销售量较上年同比增长15%以上,将对县体育彩票管理站按超出部分的1%进行奖励。
(二)乡镇文体卫站奖励标准
在体彩投注站点空白乡镇(明山头镇、武圣宫镇、华阁镇、麻河口镇、浪拔湖镇、乌嘴乡和中鱼口乡)设立体彩投注站点的,给予站点所在乡镇文体卫站追加工作经费3000元。
(三)投注站点奖励标准
1、投注站年度体彩总销量达100万以上,奖励2000元;80至100万,奖励1000元;50至80万,奖励800元;40至50万,奖励500元。
2、年度体彩销售总量同比增长且总销售量排名前6名的,奖励1000元。
3、年终排名奖:第一名,奖励2000元;第二、三名,奖励1000元;第四、五、六名,奖励600元。
三、其它
违反《彩票管理条例》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采取一票否决制。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