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6-579709 | 发布机构 | 县文体广新局 | 发文日期 | 2016-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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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6-579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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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文体广新局 |
发文日期 | 2016-10-19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关于印发《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属二级单位、机关各股室:
《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系列文件精神,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摸清全县公共文化体育单位、广播电视行业和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停业整顿、关闭和取缔非法违法场所,增强文体广新系统所有单位和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年文体广新系统安全生产“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南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龚 克
副组长:牟建强 胡俭辉 刘胜茂 刘群英
周 强 贺文斌 何新国
成 员:张 强 张 青 周红波 陈 军
枚小花 胡敬军 郭 卫 宋运华
蒋学军 刘丽蓉 段少球 侯 勇
祝治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枚小花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六个管理组,具体分工和人员组成如下:
第一组:负责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艺经营场所、歌舞娱乐经营场所、出版物经营单位、印刷企业、营业性演出场所等。
组 长:刘胜茂
副组长:张 强
成 员:侯 勇 刘拥民 侯小波
第二组:负责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厂窖惨案纪念馆等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文化场所。
组 长:牟建强
副组长:周红波
成 员:郭 卫 陈 军 蒋学军
第三组: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行业所属电台、电视台、卫星设施站、网络公司、乡镇播出单位等重要保障单位。
组 长:胡俭辉
副组长:宋运华
成 员:汤 昊 祝治国
第四组:负责局机关各股室、车辆、消防安全及人员安全保障工作。
组 长:周 强
副组长:何新国
成 员:枚小花 牟 俊
第五组:负责全县重大群众和青少年体育活动、全民健身服务中心等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体育场所。
组 长:刘群英
副组长:张 青
成 员:段少球 赵 畅
第六组:负责全县旅游经营场所、景区点、星级宾馆和农家乐等场所。
组 长:贺文斌
副组长:刘丽蓉
成 员:芮 轶
三、管理的范围和重点
管理的范围和重点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艺和歌舞娱乐场所、出版物和印刷企业等各类经营单位;全县旅游经营场所及主要景区点;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厂窖惨案纪念馆、鼓之韵演艺有限公司、赤沙电影院等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全县广播电视行业所属电台、电视台、卫星设施站、网络公司等重要保障单位。
四、检查的主要内容
1.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厂窖惨案纪念馆、主要景区点和星级宾馆等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文化、体育、旅游场所:查看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效开展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安排专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设施和监控设备是否完好,通风和空调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方便社会公众的服务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开展社会公众的满意度调查,是否制定应急预案等。
2.广播电视行业所属电台、电视台、卫星设施站、网络公司等重要保障单位: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组织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安全播出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应急处置流程是否合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防范、安全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的落实情况;传输责任主体针对自然灾害和建设设施损坏传输线路的安全应急措施;安全演练情况,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检查一线值班人员的正常操作与快速应急处置能力;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建立常态化机制,是否建立隐患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外包工程及施工人员安全监管是否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艺经营场所:查看证照是否齐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是否安排了专人负责消防安全,消防设施和监控设备是否完好,通风和空调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服务器、电脑和各类游戏游艺机是否正常运转,电线电路有无老化或过热现象,有无擅自增加机器或终端台数,各类机器设备的放置是否符合最低面积标准,经营管理人员消防应急演练是否熟练。
4、歌舞娱乐场所:查看证照是否齐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是否安排了专人负责消防安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意外情况紧急疏散预案,消防设施和监控设备是否完好,通风和空调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各类易燃材料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程序,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道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
5、营业性演出场所和活动:检查各类剧场、影剧院场所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舞台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临时搭建的舞台看台是否由有资质的单位搭建,是否通过了安全验收,安保措施是否到位,安全保卫力量是否匹配,看台座位是否按照核定数量和图纸摆放,是否严格控制观众人数,是否有意外情况紧急疏散预案等。
6、出版物经营单位和印刷企业:检查经营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及器材设备是否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经营场所内有无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情况;重要岗位人员值班、人员培训、应急疏散预案等情况;出版物经营场所消费者是否超过核定人数;供电线路和电器线路是否老化,电梯等特种设施是否存在隐患;各单位人身、财产保险购买情况。
五、工作安排
这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上旬)。执法大队、广电管理站、旅游股要将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迅速通知到相关经营户、景区点及广播电视播出单位,并要求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表、整改措施报告两份材料于4月15 日前报局办公室局属其他二级单位要组建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完善工作措施,做好迎检准备。
(二)全面检查、集中治理阶段(4月至11月)。局里将组成六个检查组对上列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每组检查登记表、整改意见报告于每月28日前报局办公室。
(三)总结完善、巩固提高阶段(12月份)。上列单位要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有安全隐患的要采取坚决措施予以整改,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管理组要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通过严格执法,督促指导企业和经营业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强化主体责任。管理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运用行政合同、行政指导及责任承诺书等方式对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进行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恢复生产、经营必须经过验收。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该处罚的处罚,该关闭的关闭,该追责的追责。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停业整顿、依法追责的措施。
(三)制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局办公室制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成立指挥部、现场组、救援组、医疗组、联络组、新闻组、后勤组,保证在30分钟内可以启动应急预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后果缩小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采取巡查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单位和经营业主自查、部门检查的结果必须经主要负责人审定,落实管理责任,整改问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要纳入本局目标考核。
(五)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 “抓铁留痕、踏石有印”,立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总结,半年一排查,年度一考核。各个环节要留有痕迹,图文资料要保存完整,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档案。
七、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各检查组和局属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真实反映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具体报送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汇总材料
1.开展大检查具体情况、整改意见;
2.大检查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3.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4.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各检查组每月报送检查情况表和整改意见,6月和12月报半年度总结和年度总结。
(二)工作信息
1.反映大检查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的信息;
2.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
各检查组每周向局办公室报送至少1条大检查工作信息,典型案例及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三)统计报表
各检查组要认真统计大检查期间督查检查以及实施等情况,于每月5日前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数据报表》(见附件)。
信息报送联系人:沈银霞,电话及传真:5222353
附件:安全生产大检查数据报表
附件:
安全生产大检查数据报表
填报单位: 2016年 月 日
组织检查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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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检查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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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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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发现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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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重大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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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隐患整改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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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治理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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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已经治理重大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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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整顿企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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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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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抓捕犯罪嫌疑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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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刑事拘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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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党政领导干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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